第64章 商才(2/4)
因为航海从来都是危险的,跨越海洋,由一方陆地去到另一方陆地,前是一种冒险行为!海洋虽然给予了人们很多东西,却也夺走了非常多的生命。
尤其是在这个时代,在茫茫大海之上,风大浪大,风险多到数之不清,船员们都赌上了身家性命。在漫长旅程中忍受着孤独,国家、法律和道德这些东西就显得格外脆弱。
李永这样老出海的人绝非什么善男信女,手上不知道染了多少血腥。
这么一个唯利是图的海盗,居然一直在他面前装作弱小可欺的模样,实在是其心可诛,所以朱久炎对他是根本不手软,往死里整就没错!
“小人最近准备再运一船瓷器和丝绸回国贩卖后就打算在大明开几个商铺定居了。”他哭丧着脸,继续道:“大明的瓷器和丝绸等物品在小人的祖国可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只要一路上太平无事,运回国后就是几十倍的利润。小人在海上也从来没有伤大明的子民呀。”
原来他在大明的主业是搞海贸走私!
要知道老朱建立大明帝国后,多次下达禁海令,每过两三年老朱就会重申海禁。
洪武三年,明政府罢太仓黄渡市舶司。
洪武四年,下令片板不许入海,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审之重法。
洪武七年,明政府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今宁波)、广东广州三市舶司,这些都是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中国各王朝负责海外贸易的官方机构。
洪武十四年,老朱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下令严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洪武十七年,老朱命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诸城,禁民入海捕鱼,以防倭寇侵掠。
老朱的禁海可是动真格的,被后来史家认为是“史上最严禁海令”。
要是私运货物下海对外贸易,违禁者查出后,不仅船、货一起没收,主犯还要被处以极刑,全家发配从军,从犯也要被体罚。
但老朱的禁海令只是防止临海居民与不愿归顺的“逆贼”相通相济,是一种临时性的军事政策。
由此捎带影响到的海洋贸易,也只是暂时性的只进不出,外国来华贸易并没有受到多大影响,如果他们没有被海盗抢劫能够顺利登岸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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