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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觉,但顾夏不好意思再在他的车中睡着,看了看方位,再走十来分钟就可以到家,她又开口道:“展少,以后我会好好干工作,启宏的环境很好,谢谢你给了我这么一个工作机会。”
“好好干。”展少辉没有多说,猛踩油门,白色的跑车像是脱缰的野马,超过前面的一辆又一辆汽车。
下了高架桥,顾夏让他把车停在一个路口,一边解安全带一边道:“我就在这里下车,非常感谢。”
顾夏的住处还要向旁边支路走一段,那条路不方便调头,她自然不好意思麻烦展少辉。展少辉一个字都没有吐,也没有问她具体住在哪里。顾夏刚迈出车门,还没来得及回身对他说一声再见,汽车就飞驰而去,掀起的气流带动顾夏的衣裙轻扬。
顾夏看着汽车融入车流中,耸了耸肩,老板的脾气秉性自然不是她这种初出茅庐的人能捉摸透的,能送她回来已经是照顾员工了。她拎着包,开始朝自己租住的房屋走去。
工作依然在继续,适应了工作节奏之后,一周过得飞快。八月中旬顾夏拿到了在启宏的第一份工资,她给家里打了电话,父母连说让她多买点衣服,不要太亏待自己。她也没忘记当初说要回请季飞扬吃饭,兴匆匆打了电话,季飞扬只是在那头发出笑声,连说不用了,而且自己最近不在公司。
他应该是真的不在国贸大厦吧,九点钟上班的时候,顾夏在楼梯口会遇到很多同事,但是从来没有遇到过季飞扬,心中暗想这个人又不是主管外地的销售,出差出得也太频繁了点。
顾夏拿着工资挺兴奋,想起那天晚上展少辉嘲笑她,不由得撇了撇嘴。女人哪有不爱美的?周末的时候她就拉着同屋的徐璐璐去逛街,买了两套更加时尚大方的衣裙。
等到九月天气没那么热的时候,顾夏做了个头发,发梢微卷,还染了点颜色,衬得皮肤更白一些。偶尔也买一本时尚杂志翻一翻,和徐璐璐在屋中说上半天,不得不说,人的穿衣打扮和身边的人有很大关系,在启宏这样美女遍地的公司,顾夏渐渐受到感染,每天出门之前也会在镜子中审视好一会,就怕被人当众嘲笑。
三个月试用期很快过去,顾夏如愿以偿成为了启宏的正式员工,工作的忙碌让减少了她对季飞扬的挂念。再次见到季飞扬是在她转正之后,十月的天气凉爽宜人,那天是周五,对于上班族来说,周五是格外轻松的日子。下午下班后顾夏整个人格外精神,徐璐璐去她男朋友那里,顾夏不想回家做饭,一个人在街上闲逛,在杂铺小店中转了转,记得街角有一家中式快餐店的套餐味道不错,顾夏决定晚上就去那一家吃饭。她朝街角的方向走去,在广场就看到了季飞扬。
顾夏加快脚步走到他跟前,打招呼道:“季师兄,最近都没有见到你诶!”
季飞扬两手都拎着东西,一只手拎着一个很小的电脑包,包上的品牌logo显示出里面的上网本价格不低,绝对不是山寨货;另一只手上还拿着一个公文包,看到顾夏笑道:“好像没多久,最近你工作怎么样?”
两人也有两个月不曾见面,顾夏觉得这个时间忒长了些,两个人感觉不一样罢了。顾夏依旧眉眼弯弯道:“我已经转正了,和同事们都混熟了,现在做得挺开心。”
“那就好,恭喜你啊!”季飞扬洒然一笑,他看了看顾夏,试探着问道:“顾夏,你现在有要紧事吗?”
顾夏心中雀跃,连忙摇头,“没有。”
“那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打劫
顾夏精神一下子好起来,满面春光笑道,“季师兄,你这么客气做什么?有什么直说就是。”
季飞扬示意手上的包,又看向另一个方向,一个年轻男人站在不远处,他的面前好几个纸箱,季飞扬解释道:“那是我朋友,我现在要和他搬一点东西,拿着包不好做,你能不能帮我看一下?找个椅子坐一会等我十分钟就好。我本来想拿回车上放着,不过车还停在国贸大厦那边,这一来一去太耽误时间。”
顾夏忙不迭点头,“小事,你先去忙吧。”
季飞扬让她到远处的冷饮店坐一会,他很快就过来。顾夏笑笑,“每天在办公室坐的时间太长,我先散散步,站一会对身体好。”
她从他手中接过两个包,指了指广场入口处的标志性雕塑,“我待会就在那里等你,要是你过来还没有看见我,就打我电话。你先去吧,省得让朋友久等。”
“我尽快过来!”季飞扬绽出一笑,向她摆了摆手,随即向他的朋友小跑过去。
顾夏看着他的背影,眉眼又弯了弯,见到季飞扬格外心旷神怡,暮霭中广场上少得可怜的两棵树此时也变得钟灵毓秀,外面的人现在还不多,太阳刚刚落下去,夜色升起,高楼大厦的阴影倒压在广场之上,路灯投下的灯光在天色尚未完全黑暗之时显得薄弱昏暗。手上的包不重,里面的东西一定对季飞扬非常重要,黑色的皮包让她心底翻出若有似无的甜蜜。
她在广场上慢腾腾散步,没走几步,不妨突然有人从旁边窜出,一把抢过顾夏手中的东西,包括季飞扬的两个包和她自己的手拎包,抢劫犯夺过东西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奔而去。
顾夏愣了两秒,看着夺路而逃的毛贼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连忙追上去,边追边喊:“抢劫,抢劫了……”
广场的行人听到动静,但没有任何一个人帮忙,毛贼一路顺畅向公路的方向跑去,顾夏在后面穷追不舍,幸好她今天穿的一双平底鞋,她一边追,一边大声喊,“抢劫,拦住他……”
路上行人较多,听到她的声音反而纷纷向两边躲闪,给毛贼让出道路,生怕自己被惹上,有好心的人在旁边掏出手机。顾夏上大学时保持锻炼身体的习惯,她此时跑出自己最快的速度,看到行人不肯帮忙头皮发紧,在后面死命追。
一人在前面跑,一人在后面追,路上行人像水遇到神力一样自动分开,这场面好不壮观,顾夏追着毛贼跑了一条街,她虽然和毛贼的距离越来越远,却不肯放弃,毛贼显然没料到这个女人这么执着,在大街上这么大的动静很容易引来巡逻的警察,他连忙拐向小巷。
顾夏一直追着他进入巷子,口中还在喊人,巷子越拐越深,在越过一个拐角之后,横在毛贼前面的是一堵高墙——他跑进了死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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