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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北辰墨寰向他伸出一只手。北辰光羽一愣。那双暗金色的眼眸淡淡地看着他。犹疑了一下,终于还是慢慢地走了过去,刚站在大黑马的身前,左手就被一拉一带,再回头看去,已经坐在了马上,身后紧靠着那有着松木清香的温暖胸膛。被紧紧环在了那帝王的身前,北辰光羽感觉马身一动,轻捷地转身,又向那来路奔去。稳稳地坐在马身上迎风奔驰,沁入鼻间的是属于北辰墨寰的气息,北辰光羽感到几分迷离和恍惚,有种似真似幻的感觉。下了山坡,北辰墨寰忽然俯在他耳边轻声道:“看一看朕的军队。”只见身下的马儿一踏入平原,前方的军队轰然跪地,传来雄壮威武的震天吼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黑马一如它的主人,傲慢优雅地行走在臣服于这个帝王的军队面前。北辰光羽静静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这一个场景,他一生都不会忘记。
春花秋月了不了正文第13章
章节字数:3045更新时间:07-11-2408:40
从纵合山回来后,北辰光羽依然在他的宝庆宫里过着平静的日子,时不时还到御花园走走,或者到马场骑马遛达一阵子。已经很少会见到沐定云了,身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辅,此时的沐定云肯定很忙。虽然不知道朝堂那边有什么事情正在发生,但整个后宫都有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凝重肃穆的氛围。
——快要开战了!其实那一次在纵合山的皇家狩猎是一个幌子。北辰墨寰早年已经在那里的茂密山林中设了兵营,暗中造设兵器,精心训练了一批精兵。狩猎那最后一日便是他检阅这一批军队的日子,同时昭示着开战的一日即将来临。在这个时空,当今的天下分为六国,其中国土面积最大的是西北的兰祗,不过大部分的土地都是一望无垠的沙漠;其次就是北月,有一面临海,国土是肥沃的平原和茂密的山林;再往下来就是东南海域的群岛国家斐洛,西南群山中的滇鹿,南方河流纵横的水乡之国南昭,以及夹在几国中央的小国潼临。这些信息,都是北辰光羽在旁敲侧击之下询问后自己总结出来的。原本是打算着也许有朝一日他能逃出这个皇宫周游列国用的,不过显然要实现逃出去这个“梦想”的可能性极低,在没有适当的天时地利人和这个契机之下,他还是老实地待在这里比较好。
更何况,他还不确定自己到时是不是真的舍得走呢……算了,这种没谱的事情还是不要拿来给自己添堵为妙。此时是夏末的一个凉爽的夜晚,深沉墨蓝色的天空中星子摇曳闪烁,晚风轻轻吹拂,带来合欢花爽气的清香,北辰光羽悠闲自在地靠躺在宝庆宫中一株合欢树下的躺椅上,宝公公立在躺椅边慢慢地打着扇子驱赶蚊虫,旁边的小几上放了一壶茶,一只杯和一碟腌制得美味无比的玉果。
北辰光羽看着天边的一颗星轻叹了口气,伸手拈了一颗玉果放进嘴里,感受着齿颊间清甜的香味。这种生活实在是太惬意了,上什么班啊,追求什么升职加薪啊,以前整天的庸庸碌碌到底都在忙些什么,哪里像现在这样得逍遥自在。前面的朝堂紧张的筹备战事,后宫中也不见得安宁,宫女太监侍卫,甚至那些妃嫔,都在私底下纷纷议论着那场即将到来的战争,自己本来就是个不得参政的郡王,再说也没什么兴趣参政,乐得整天扮个小孩没心没肺地吃喝玩乐。只是脑海中时不时闪过与北辰墨寰相处时的一些场景,那个帝王昂然骑在马背上的身影,斜躺在软塌上的慵懒,似笑非笑的神情和那双邪魅的暗金色眼眸早已融入了他的思想和梦境,怎么也抹不去了。
完了,北辰光羽你完了!好不容易“守身如玉”当了那么久清心寡欲的单身贵族,没有在开放的现代找一个门当户对的bf,却跑来这偏远落后没有在历史书上见过的古代暗恋上了一个帝王。虽然人家也是gay,还是gay中的极品,极品中的极品,但你还是没有希望,别说他是一个皇帝你是一个王爷,你们要是在一起,那就是乱仑啊。手抚额角轻轻摇头,北辰光羽又拈起一颗玉果放进嘴里。看着这小王爷忽然这么摇头叹气的,宝公公小心翼翼地问道:“王爷,好好儿的,怎么叹气了?”北辰光羽回头微笑着睨了宝公公一眼,又转过头看着星光下庭院中的花木,轻道:“没什么,正在努力抑制自己不要发春。”“嗯?”说话声太小,宝公公没听清也听不明白,想了想又试探道:“王爷可是整日在着宫里待着闷了?”北辰光羽似是而非地“嗯”了一声,动手给自己斟了一杯茶几口喝下,馥郁的茶香混合了唇齿间玉果的清甜香味,产生了一种独特的口感,微微闭眼回味着这股想起,刚才有些烦乱的心情又慢慢好了起来。
宝公公嘿嘿一笑,道:“王爷,小的在宫里采办监识得几个同乡,他们出宫办事的时候也常给小的带回一些小玩意儿,倒是挺有意思。王爷要是有兴趣,小的明日便个王爷拿几个来耍耍?”
“哦?好啊。”北辰光羽知道宝公公当他是个孩子般哄着,自己一快三十岁的老男人了压根对小孩子的玩具一点兴趣也没有,但仍然不愿拂了宝公公的好意,于是作出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果然,宝公公见他高兴,也跟着眉开眼笑,北辰光羽看着好笑,心下却还是有些感动,在前世,哪里能随便就遇到一个真心对你好的人,在这个时空,自己的运气似乎总是不错。歪着头想了想,北辰光羽又道:“宝公公,能不能在帮我添置一套文房四宝来?”没事做练练毛笔字也好,省得会读不会写,被人当文盲,再说写好一手毛笔字,也是入乡随俗的一种嘛。
宝公公连声答应。次日,北辰光羽在宝庆宫的房中赏玩着宝公公拿来的一些市井上的小玩意儿,都是一些普通的东西,泥人、木头玩偶、巧连环还有纸鸢,不过看这些东西的做工,倒真是比在现代看到的那些要来得精致些,尤其是泥人和木头玩偶,看得出那些手艺匠人是用心在做的,一笔一划都栩栩如生,细节上如发丝、衣带,甚至衣服鞋子上的花纹都刻画得一丝不苟,非常得漂亮。就在这时,外头的小太监来报,乾元宫的内侍莫公公来了,说是皇帝宣他到乾元宫觐见。
皇帝突然叫他过去,真是奇怪,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私下偷偷问老莫,老莫也不清楚。
寒梅和冬雪七手八脚地赶紧给他套上了正式的衣袍,好一番打点后,才让北辰光羽随莫公公出了宝庆宫。带着疑问,北辰光羽心情矛盾地上了软轿。再次踏入乾元宫的御书房,皇帝并没有坐在那里,殿里依然是铺着那深蓝色的又厚又软的地毯,看着宽大的龙椅和书桌,白玉飞龙香炉,还有那整整占了两面墙的书架,北辰光羽又忽然想起第一次来时看到的情景,那时候,北辰墨寰好像还在那一处角落和一个美丽柔弱的男妃调情……
想到当时北辰墨寰怀里的那一个美人,北辰光羽的唇边不禁微微带了一丝笑意,那个男妃也不知道是哪一个宫里的,是他所见过的最美丽的0,极品啊!虽然自己不喜欢这种类型的,但如果到了现代,那样貌和我见犹怜的气质绝对能让另外一些人趋之若骛。“在笑什么?”北辰墨寰的声音忽然在身后响起,随之熟悉的松木香味飘进了鼻端。
侧回身,北辰光羽正要行礼,却被北辰墨寰拉住了手臂。“伤可都大好了?”北辰墨寰抬起他的下颔,迫使他仰头看入了那双暗金色的眼睛。
有些艰难地在那修长有力的手指间点了点头,低声道:“太医已经拆了夹板,只需再多敷几日药就没什么大碍了。”幸好这次的伤也没有留下什么后遗症,北辰光羽不禁暗叹自己的运气果然还是很不错的。北辰墨寰看着那双圆溜溜的桃花眼,薄唇边勾起淡淡的笑。那抹笑有一种妖异的美丽,好像让周围所有的一切都霎时黯淡了。北辰光羽感觉自己就像被蛊惑了一般,只能定定地看着那双如有魔力一般的暗金色眼眸。“好看吗?”低沉的嗓音忽然在耳边问道,温热的呼吸喷了了敏感的颈边。
“好看……”眨眨眼,北辰光羽回过神来,想到自己刚才说了什么,脸上顿时一热,连忙垂下头去,心里暗斥自己怎么每次在北辰墨寰面前都这么一副傻乎乎的样子,丢脸,实在是太——丢脸了!
北辰墨寰低笑,手指轻轻撩拨着身前那低垂着的细致光滑的颈项,缓缓道:“朕后日出征。”
出征?……出征!北辰光羽猛地抬起头看向那高大修长的身影。没想到战争这么快来临了,更没想到的是,北辰墨寰居然是亲自出征。“怎么?”北辰墨寰的手指沿着那线条优美的颈项缓缓上滑,轻轻抚摸过那圆润的耳垂。
还在惊愕当中的北辰光羽丝毫没有察觉到这种严重“不合礼仪”的挑逗行为,摇摇头,问道:“父皇要亲征?”北辰墨寰挑眉,邪肆地一笑,“不舍得朕?”北辰光羽当即被噎住,撇开眼,尴尬地清清喉咙。忽然一阵旋转,已被北辰墨寰抱起置于那张巨大的案桌上,与低下头来的北辰墨寰对望着。冰凉的手指抚过北辰光羽红润的嘴唇,北辰墨寰慵懒地一笑,低声道:“三年,朕三年后就回来。”
春花秋月了不了正文第14章
章节字数:2849更新时间:07-11-2408:43
三年,北辰墨寰要离开三年。宝庆宫中的书房里,紫檀木书桌的一侧放了一青玉松菊盘花香炉,一丝丝袅袅的烟雾从雕花镂空的炉盖中冒出,空气中飘着几丝淡淡的清雅木樨香味。书桌旁边,北辰光羽将手里的玳瑁管鎏金紫毫毛笔在一方青松盘龙砚上蘸饱了墨汁,着落于洁白的云纹暗花宣纸上,照着桌边的一本翻开的诗词书抄了一页,完后看看纸上还算工整的字体,他略满意地点点头,这才慢慢放下手中的笔。
不过这些上等高档的文房四宝被他拿来练字,实在是有些浪费。
耸耸肩,北辰光羽一边悠然地端起桌上的牙白莲花茶盏喝了一口,一边抬头看着窗外庭院中的景色。此时已经是冬天,庭院中的花草树木皆是一派萧索凋零的模样,光秃秃的枝干上仅剩一些零落的枯叶,不时在清冷的风中飘落而下,衬着高高的红墙上苍茫的蓝天,格外有一种凄凉孤独的美感。
如果这时候有部音响放一些沉静优美的古典钢琴音乐,那就更完美了。北辰光羽唇边带了一抹微微的笑意,轻轻摇了摇头,自己还是会有些怀念以往那种看书听音乐的怡然自得的生活,虽然现在甚至过得是荣华富贵的生活,享用着皇室家族才能享受到的一切,但失去的却是最宝贵的自由,整天待在皇宫里的一个角落,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会不会有一个终结。
唉,不去想,想得越多,心里各种的欲望也会越多,负担也会越多。放下手里的茶盏,北辰光羽站在窗边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清冽寒冷的空气。生活就是这样,永远也不会是完美的,得到了一样东西,必然会损失另一样,如果总是斤斤计较,怎么样也不会觉得快乐,倒不如退开一步,用随遇而安知足常乐的心态去接受它,反倒能寻得一个轻松愉快的心情,这样,所有的一切都会在自己的眼里美好起来,慢慢地,生活也会开始简单惬意起来。
所以,有良好的心态是很重要的。自那一日北辰墨寰亲率十万大军前往北月的西疆而去,时间已经过了整整三月。
与北月的西疆相邻的正是西北的沙漠之国兰祗。原来几年前,北辰墨寰就已经定下了首先吞并兰祗的计划。只不过,北辰光羽想不明白,一个贫瘠干旱的国度怎么会值得北辰墨寰花费几年的心思去策划吞并。兰祗国民风是出了名的彪悍,中有大大小小十多个民族和部落,他们组成了一个联盟,由联盟推举出一个举国公认的勇猛能干的人成为国主汗王,汉王下有来自十个最大的部落的督王,协助汗王处理国中政事,因为汗王是推举而非世袭的,所以督王也代表各个部落监督汗王,以防汗王做大后做出违背联盟的叛逆之事。
兰祗的经济状况并不好,其实想也知道,沙漠中除了沙子还是沙子,不过这沙漠之地却能长出一种独特的被称之为沙荆棘的植物,这种植物的花果能止血解蛇毒,枝叶点燃后能驱赶蛇蝎百虫,是一种珍贵的药材。沙荆棘只在沙漠中生长,所以兰祗的民众一部分靠采摘贩卖这种草药为生,另外,兰祗还出产少部分的铁矿和铜矿,因此也有不少民众善于制造铁器和铜器,从兰祗流出的这些铁器铜器都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