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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裴予陌之《如果没有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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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裴予陌之《如果没有遇见你》千寻,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110岁以前,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孩。有一对相爱的父母,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的家,被我认为是世上最美丽的地方。家里有个小花园,里面种满了花。花丛间还有一个漂亮的秋千椅。那是父亲为母亲做的。每天我放学回家,便能看到母亲坐在秋千上,父亲站在她背后,轻轻地摇她。母亲喜欢穿白色的裙子,一头纯黑的长发,飘摇起来纯美极了,像美丽的天使。
我并没有见过天使,想象中就是母亲这个样子,有白皙的皮肤,精致而小巧的五官,乌黑的长发,纯白的衣衫,清丽脱俗的气质,外表很柔弱,但笑起来却阳光明媚。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母亲时,她笑着抱住我说:“傻孩子,妈妈哪里是天使?陌陌才是天使,是上天赐给爸爸妈妈的礼物!”我相信了妈妈的话,因为她和爸爸都很爱我,从来没有打骂过我。他们虽然不富有,却视我若珍宝。有一对这样恩爱温和的父母,同学们都很羡慕。我的家就是一座玫瑰花园,而我快乐得像天使。
但是,这一切美好都在10岁那年彻底地改变了。我的童年,我的父母,我生命中所有的美好,在那个阴霾的冬日早晨全部碎掉。
我的表姨,那个风姿绰约很能干的女人,在我父母死后,收养了我。但我对她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激。因为这个女人,是一个心理变态、心肠狠毒的女巫。她为了自己所谓的“爱情”,杀死了我的父母,夺走了我的一切。她当初也想杀死我,但我侥幸地活了下来。我知道上天的安排,它让我生不如死地活着,就是为了给我的父母复仇。妈妈,我果真是天使,却不是你说的上天赐予的礼物,而是内心铭刻着仇恨的复仇天使!
我反复做噩梦,梦见躺在血泊中的父母,梦见他们血肉模糊的脸……我在深夜哭喊着惊醒,满头大汗。醒来后便止不住的流泪。季滟每每被我吵醒,她陪着我一起哭泣。我知道她试图安慰我,却无能为力。
这个8岁的女孩,虽然骄傲得像个小公主,任性无理,但对我却是极好的。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或许我会慢慢地喜欢上她。但现在,她是我的仇人之女,是我实施报复的对象。
自父母离去后,熊熊烧灼的恨,是我唯一孤身立足的动力。我没有回上海,留在了n城。在这座陌生的南方城市,我孤僻而清高,不同任何人交往,亦不关心任何事。
拒绝温暖,拒绝友情,我活得很苍白,冷漠而无奈。我与季滟上了同一所小学。彼时我总是面带阴郁沉默的神色,拒人于千里的模样。我蓄起了长长的刘海,遮挡一些不相干的探询的目光。但即使是这样,依然牵引了女生的爱慕。
我和季滟几乎形影不离,她拐弯抹角问我有没有喜欢哪个女生,我告诉她没有。于是,她那张日益娇俏的脸上,时常挂着春风得意的笑容。我只觉得悲哀。日复一日,朝朝夕夕。我厌倦生命的重复,却依然要这么无可选择地生活。
直到18岁那年秋天,我遇见了孟千寻。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心中便有怦然的心动。她从旋转的楼梯上滑下来,长发漆黑如瀑,白衣胜雪,笑靥如花,像坠入凡间的天使。那一刻,我的脑海一片空白,仿佛又回到了上海的那个小花园,坐在秋千架上的母亲,朝我莞尔而笑。但那是我见到她唯一的一次笑。在季宅的日子,她并不时常微笑,眼神镇定安宁,肤色苍白,又是那样的瘦,打扮也很朴素。在时尚漂亮、俏丽活泼的季滟身边,相形之下,千寻内向而单薄,像一块面无表情、冷冰冰的石头。季滟常常当面取笑她是一张扑克脸,面瘫女、乡巴佬、土包子。而千寻总是恍若未闻,即使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她也有本事当我和季滟是空气。她从不拿正眼看我们,她的目光在莫名的别处。她搬进季宅已经三个月了,我和她几乎没有说过话,显得非常生疏。我表面上装作无所谓,内心却觉得很失落。镜子里的我,挺拔的身躯,干净的衬衣,面庞上的线条日渐俊朗锐利。我知道自己很英俊,这种英俊会吸引很多女孩的目光,却吸引不了她。一种孩子气的别扭心态,使我不由自主想去惹怒她,借此引起她的注意。我与季滟一唱一和,千方百计地嘲弄她、讽刺她,甚至陷害她。那次行动是俞梦瑶和季滟共同策划的,我是实施者。早上,趁千寻在餐厅吃饭,我从阳台偷偷溜进她的卧房,将季滟的项链藏在衣橱里面。在离开她的房间以前,出于好奇,我又打量了一遍,这样干净清爽的房间,空气中仿佛还有一缕淡淡的花香。这缕暗香是从枕头上散发出来的,上面有几根乌黑的头发。我下意识地拾起来,却发现枕头下面塞着一样东西。是一个黑色封面的日记本。我犹疑了一下,将本子翻开。日记里的内容让我大吃一惊,原来,千寻不是季家的养女,而是季安澜婚外所生的私生女。难怪,俞梦瑶对她非常仇视,而季安澜又对她百般维护。时间紧迫,我来不及细看,匆匆翻了几页,又放回枕头下。我们的栽赃陷害得逞了。千寻被俞梦瑶奚落讽刺,遭到季滟辱骂,季安澜却爱莫能助。听着楼下的闹剧,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波澜不惊只是她的外表,这个女孩,有颗柔弱而又敏感的心灵。俞梦瑶逼千寻搬到地下室,她二话不说,上楼搬自己的东西。我站在二楼楼梯口,看着她一步步拾级而上,表情依然平静,只是脸色微微发白。很快,她发现了我的存在,抬头望向我,目光漆黑如墨。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一双眸子,纯黑,像一块透明的黑水晶,没有一丝杂质。我望着她的眼睛,竟说不出一句话,只是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咫尺之遥,我被她的美深深捕获。宋妈常常背地里说:“陌少爷,你信不信,千寻长大了一定美极了。”我信,因为在今后的日子,我没有见过比她更美的女孩。这样由灵魂到外表的美好,是令人甘愿用整个青春去相遇,然后一生一世去爱恋、呵护的女子。千寻。千寻。
2
有相遇,就有分离。第二年夏天,我飞去了美国。爱情,是一把shā • rén不见血的刀。我不要爱上任何人,尤其是孟千寻。我花去大部分时间一个人看书,连陪季滟都没有时间。我在看书的间隙,看见她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那儿听mp3。她是为了我,才离开温暖舒适的家,到美国来留学的。但我们却变得生分而尴尬。在我的单身宿舍里,我默不作声地看书直到深夜,而她无所事事地听音乐,或者看电视。有时候,看着季滟一头染得五颜六色的卷发,我就会想到千寻,想到她那净白的脸被低垂的长发完全覆盖。那样纯净的黑,如同一片最暗的夜。我常常在梦中惊醒,所有的梦境都会终止在父母去世的那个可怖的梦魇里。慢慢地,我发现,父母带血的面孔,被千寻沉静美丽的脸所替代。思念在万籁俱寂的夜里汹涌而至。我独自站在阳台上,面对一窗月光倾城的夜晚,遥想着大洋彼岸那个叫千寻的小小女孩,静默地向我展开像天使一样纯美的笑靥。我回到书房,打开抽屉,翻出那本英文版的《呼啸山庄》。里面那张水彩画,是我从垃圾桶里捡起来,一点点拼凑粘贴在一起的。那样的夜晚,在疲倦不堪的间隙,我就用这种方式打发寂寞。终于,我拼出了一张完整的画。画面上的白衣少女,是我非常熟悉的,而“林熙阳”三个字,也似曾相识。在送千寻进医院的那天深夜,我守在她的床边,听见她呢喃着呼唤这个名字。
她整晚昏迷,瘦瘦小小的身子,包裹在白色的棉被中,看起来楚楚可怜。
天亮的时候,她终于醒了,看我的眼神怯生生的,又充满了警惕,仿佛一只浑身长满刺的刺猬,拒绝温暖的靠近。原来,这个叫“林熙阳”的男生就是她的温暖。她为了他,甚至第一次和季滟正面对抗,狠狠地扇了她一记耳光。我的内心被某种叫“嫉妒”的情绪疯狂啃噬。不,裴予陌,你不可以这样。你人生的唯一使命是复仇,不要被不相干的事情扰乱了思绪。
我下定决心,将这幅画和这本书,寄给了远在n城的孟千寻。虽然没有落款,但是她一定知道是我。她是个聪明的女孩,超出她年龄的成熟理智和坚强。季安澜在越洋电话里告诉我,千寻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w大,本来她的高考分可以报更好的大学,但她却执意选择了w大。是因为“林熙阳”吧?他是湖南人,她想离他更近一点。人们总是在问,爱情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就是想离自己所爱的人,更近一点。
季滟在我的身边,我却离她很遥远,虽然也会像一般情侣一样的接吻拥抱,但是心的距离却何止十万八千里。我们的婚事终于提上了议事日程。季滟满脸欣喜,一路带着那样的笑容回到了n城。俞梦瑶很高兴,她以为我是一个遵守承诺的人,热心地和我商量,五月订婚,十月结婚。在季滟面前,我殷勤而体贴,继续扮演着“完美情人”。这原本就是我复仇计划的一部分。只要娶了季滟,我就能顺理成章地做俞氏集团的继承人,坐上总经理甚至董事长的宝座,谋夺俞家的万贯家产,再将季滟一脚踢开,让俞梦瑶坠入痛苦的噩梦中,生不如死!季滟,是我唯一觉得愧疚的人。她其实应该算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没有她,10岁那年我就和我父母一起命归黄泉,倒在了车轮底下。但,这是命运的安排。谁要她爱上仇人的儿子?就算是为她母亲赎罪吧。
为了早日实现复仇计划,我极尽所能地表现自己,为俞氏集团拉业务,短短数月就做成了几笔大生意,得到俞氏上下,包括董事长俞梦瑶父亲的赞许。但是,人前的风光,并不能填补心灵深处的痛苦和空虚。这么多年来,我活着的唯一目的,生命中唯一的支柱,便是为父母复仇。那么,复仇以后呢?我还有什么?我还能去爱吗?还能拾回童年时的欢笑吗?
泅游在漫无边际的黑暗的河流中,我找不到出口,眼前仅有一点光亮,便是孟千寻。
七年不见,她出落得这样美丽,竟不敢相认。如果宋妈在的话,一定会拉着我说:“你看,咱家的千寻,果真长成了美丽的公主。”
千寻如果是公主,也是柔弱而又固执,如水晶一般美好的人鱼公主。长大成人的千寻,保持了年少时的矜持、倔强、敏感和自尊。如七年前一样,我和她依然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只可远观,无法靠近。但是,我想要靠近。她回季宅的那天,整栋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为她敷药,敲开了她的房门。那一刻,她与我近在咫尺。我闻到她身上雨后草地一般的芳香,心情愉悦而又伤感。我模模糊糊地想起,七年前的夜晚,我趁着酒意强吻了她。我一直记着她身上的味道,那种甜蜜的味道,从唇尖一直蔓延到脚趾。那是我和季滟在一起,从来没有的感觉。这就是爱情吧?它不需要你寻找,不需要你刻意去培育,不需要你了解萌生的过程。终于有一天,当你发现的时候,它已经默默长成大树的形状。于是,你惊喜万分,从此甘愿藏在它的浓荫下酣畅而居,不肯离去。千寻于我,便是如此。当我感觉到自己对她的爱时,它已盛大全面宛如天堂了。
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她就驻扎进我的心里。那粒爱的种子,在不知不觉中,悄悄萌芽生长。我无力将它从心底里拔除,只能看着它盘根错节,长成参天大树。我和季滟的订婚宴上,千寻不小心打碎了玻璃杯,俞梦瑶借机呵斥她。她依然镇定自若,用受伤的手,收拾地上的碎玻璃。那些尖锐的碎片,像是扎在了我的心上,隐隐作痛。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月色中的蔷薇下,轻轻地吻了千寻。她没有抗拒,目光清清淡淡的,柔得像丝帛。“千寻!”我唤着她的名字醒来,发现自己坐在黑暗中。想到明天她就要离开,心里便有一种无以言状的疼痛和不舍。千寻千寻。(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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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说过?世间千万种感情之中,爱情并不是最美丽的,却是最颤动人心,因为它掺杂了痛苦与甜蜜。我没有想到,这种感情竟然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千寻不在我身边,我会浮躁而冲动得放下n城的一切,跑到w大去找她。只要看到她便好。我对自己说,但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我却无法满足。我想要她,将她紧紧地搂在怀里,像在梦中一样,亲吻她的脸。在暗淡的路灯光线下,在迷蒙的月色中,我吻了她。好一会儿,她一动不动,目光隐隐烁烁地看着我,兀自有一种说不出的湿,仿佛是一层清亮的泪光。我心下一阵戚然,抱着她,轻轻地说:“千寻,只有此刻,我才感到你是真实的。”
千寻突然一把推开了我,她骂我脚踏两条船,要我回到季滟身边去。她那样残忍而绝决,毫不留情地伤害我,告诉我,她不爱我,一点也不!
可是,我不相信,因为她刚才在我怀里,那样柔弱而又忧伤。她的身体背叛了她,我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