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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纪轻轻干点儿什么不好,偏干这个,不就是来钱来的容易么。”海燕说的这话。
“社会现实,各人有个人的情况。”老三说她在三里屯碰见过一个小姐,才十八,珠光宝气的满身名牌。长得真是漂亮,稍微一捧就能当电影明星了。那小姐跟老三聊的挺投脾气的,就跟老三说,现在很多女孩子都是十六七岁出来做,做个六七年,等二十三四岁的时候,找个好男人嫁了,自己也存了不少钱了,开个小买卖,这辈子也就这么着了。“就怕她们到时候找不着男人嫁啊!”老三由衷地感叹到。
那时候我觉得这么一件原本挺美好的事儿忽然变成金钱交易挺不可思议的,而且一下子就玷污了它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我那时候觉着一个年轻人干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卖自己,不管出于什么理由,我想起来就恶心。如果那时候我已经踏上社会,已经接触过形形sè • sè的人,我肯定不会那么想。真的。
不管别人怎么说,我都一直坚信如果非金钱交易,那么男女双方一定是两情相悦的。我想不明白一个男人怎么可能去忘情地亲吻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而一个女人怎么能忍受自己的身体被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触碰。
所以,当我走出刘星家门的时候,我悲哀地坚信,宋乐天和海燕背着我相爱了。当初我对海燕说过,如果她看上宋乐天,而宋乐天不反对,我一点儿含糊也没有。现在我真是一点儿含糊也没有地就把男朋友让出去了。看起来我挺大度的,其实,我真是委屈啊!我当时真有点万念俱灰的意思,都想马上收拾行李回家乡找我妈哭一场了。那天我逃课了,那是我上大学以来头一次逃课。我跑到颐和园佛香阁上坐了一天,大冬天的,园子里一个人影儿都没有,我坐在佛香阁上,北风呼呼地吹得我头皮发麻。我估计要是昆明湖没结冰,我可能一个猛子就扎下去了。真没出息,不就失恋了么,至于连死的心都有么?可不是,不就是失恋了么!
可我不成,真的不成。我这人天生这样儿,我把爱情放在第一位,永远都是。为了爱情,我能放弃一切东西,甚至我的生命。我发誓我爱宋乐天胜过爱我自己,让我为他去死我都愿意。这不是发疯,是真心话。现在看他和海燕这样,我都不怪他,我都不敢想我会去留住他。可我是真想留住他,我不知道用什么办法留住他。那时候我觉得我挺贱的,人家都把你甩了,你还惦记着,这不是贱是什么?我琢磨着我要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折腾宋乐天,他肯定回我身边来,其实都不用这么闹,我了解宋乐天,只要我在他面前放声痛哭一次,一边哭一边委屈,他就扛不住。
可我不能那么干呐。宋乐天他不是全心全意对我了,他心里装了别人了。退一万步说,就算是我不介意他俩昨儿晚上的事儿,可我没办法不介意宋乐天心里装着另外一个女人。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的男朋友全心全意爱自己,哪怕是你在外头有了别的女人,只要你心里只爱我一个就成(这是老三教我的,是后来她结婚以后跟我说的)。老三还说,女人也许不介意在肉体上跟别人分享自己的男人,但绝对介意在爱情上也跟别人分享。
我没打算和宋乐天继续下去。可我忘不了这么些年发生的这么些事儿。眼前来来回回地,全都是高中时候宋乐天的样子,我一想起来心就刀割似的疼。他怎么就背叛我了呢?他说他以后都这么照顾我的,他忘了么?他怎么能这么对我呢?当初要是真的他不喜欢我也就算了,可他喜欢我的啊!我真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