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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个大碗来盛饭,今天我饿了。」
「你自己没手吗?」我扒着饭问。
他拿眼睛瞪我。
得得得,吃人嘴软,我只好进了厨房,拿了个斗大的碗来给他。
我们很久没有这样两个人一起吃晚饭。他开始跟我说复学的事,说这不许那不许,像个老太婆一样的啰里啰嗦。我听着,不回嘴,我知道如果回嘴,必又是一场战争。我才算恢复一点儿精神,要再来需要重新充电,现在还不是时候。
「这样好。」他看着我,忽然说。
「什么好?」我不明白。
「我说你的头发。」他说,「女孩子这样才可爱。」
他极少夸我,我本能地跳起来,说:「我吃饱了,我要上楼去了。」
「女孩子这样才可爱。」好像平生第一次听到他夸我,是什么让他改变,我有些弄不明白。
夜冷清。和往常一样,陪伴我的只有一台计算机。论坛上有暴暴蓝的贴:这周搞不定俺就自杀。看来要当作家不容易,她正在被煎熬。
我没有跟贴,没有告诉她我要去看她,就像优诺说的,这样子,可以给她一个惊喜。我想象着见到暴暴蓝的时候样子,像我这样拿不出去的人,不知道会不会傻到说不出话来。我把优诺送我的手镯拿出来,戴到没受伤的右手腕,想起她温柔地对我说:「这样,别人看不出你的伤口。」
我心里细细的东西在流动,她是那么细心的一个好姑娘,不嫌弃我,给我安慰。
我忍不住给她发短信:「你在哪里呢?」
她没有回,可能是没听见。我只好打电话过去,听到那边嘈杂的声音,她用欢快的声音对我说:「七七呀,来了几个老同学,在清妹这里玩呢。」
我等着她邀请我,但是她没有,她只是说:「七七累了就早点睡,不要玩计算机到那么晚哦。」她忘了我睡了差不多有一下午。
我倒到床上,睡不着。
暴暴蓝有她的事业,优诺有她的世界,只有我,一无所有。
恍恍惚惚,好像听到林涣之出去的声音,又好像不是。我在床上辗转了一个小时,终于决定出门。林涣之房间的灯开着,我吃不准他在不在家,于是偷偷地拿上我的背包,蹑手蹑脚地下了楼,开了门,打了车,直奔大学城。
怕优诺看到我,我从后门进,后门是我上洗手间时无意发现的。门锁着,我便从窗户里爬了进去,穿过一个小小的走道,就到了热闹喧哗的大厅。其实我从窗户一跳进去就听到了优诺的歌声,她在唱一首我从来都没有听过的歌:
当太阳照亮心上
温暖了每个梦想
总会想起凝视我的那片云
是不是路正远是不是会改变
我的心一如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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