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三十二章(2/2)
这人从额头到鼻子,一道狰狞伤疤,显得很有几分凶悍之气,好在语气热情豪爽。
宋禹走进档口,随便找了张位子坐下:“老板,有什么好吃的?”
男人道:“狗肉档咁食狗肉啦。”
宋禹笑:“那就来一份招牌菜。”
“好!”
男人折身,一瘸一拐去了后厨。
宋禹默默看了眼他的跛脚,将目光收回,宋禹转头打量了一番这小小的狗肉档,老板伙计就只得一人。
香江五十年代就颁布法令禁食猫狗肉,但两广人爱吃狗肉者甚多,于是在三不管的九龙城寨,诞生了大量狗肉馆,也就有了鸡鸭狗汇集地之说。
这位看似不起眼的档口小老板,在小报八卦秘辛中,跟着黄择天出现过好多次。
黄择天当年在码头做苦力,多亏同乡一个把头照料,后来跟着这位大佬一起,渐渐干出了点名堂。
做得自然都是些偏门,见不得人的勾当。
彼时廉政公署成立,各帮会保护伞纷纷倒台,横行跋扈多年的黑势力,渐渐得到遏制。也就是这时,黄择天与一名新晋探长联手,把所有罪行推到大佬头上,甚至为将自己摘干净,还打算灭口。
不想,这位大佬命大,竟然捡了一条命逃进九龙城寨。
只是,黄择天摇身一变洗白上岸,成为呼风唤雨的富豪。那位大佬却只能在九龙城寨开狗肉档杀狗卖狗,苟且偷生。
至于为何小报为何清楚这些成年秘辛,据说是因为只要是来狗肉店的食客,都会听到老板荣叔讲他过往故事,听他大骂黄择天背信弃义。
宋禹今日就是来听故事的。
荣叔很快上了火锅。
宋禹没吃过狗肉,说实话内心还是挺抗拒的,但还是佯装一副饕餮模样,哇了一声:“闻起来好香!”
荣叔给他点上火炖着,约莫是见没其他客人,便在他对面大喇喇坐下,笑问:“靓仔面生,不是寨城里的人吧?”
宋禹轻笑点头:“嗯。”
荣叔道:“为了这口专门来的?”
“嗯。”
荣叔大笑:“是啊,如今在香江想吃这口,只能来寨城,现杀现宰保管新鲜。”
宋禹笑笑不说话,只转而道:“老板这档口开多久了?”
荣叔道:“快七年啦。”
宋禹又似不经意问道:“老板就是寨城人吗?”
“咁唔系啦。”荣叔道,“你别看我就守着这么个小狗肉档,八年前我在外面可是大佬,住大屋开豪车,身边最少跟着五六个马仔。搞海运的大佬黄择天知道把,他从前就是我马仔。”
宋禹露出惊讶的表情。
“点?不信?”荣叔说到往事,就像这些年每一次打鸡血一样,“你去外面打听打听,就知我是不是讲大话了。”
宋禹轻笑道:“信的,九龙城寨卧虎藏龙人尽皆知。”
荣叔低哼一声:“我这辈子就亏在识人不清,错信了黄择天这个兄弟,当初我见他一人来香江,帮他助他提拔他,没想到却是养了条白眼狼,不仅夺走我身家财产,还差点要了我的命,得亏我命大。”说着拍拍右腿,义愤填膺道,“我这条腿就是被他弄断的,要不是得了城寨大佬收留,我早就没了命。现在他在外面吃香喝辣当大佬,我躲在城寨杀狗卖狗,只怕下一世得变成狗。”
果然跟小报写得一样,这位前大佬逢人就要讲自己的故事。
愤恨、不甘、无力,都化成了每天祥林嫂般的讲述。
“shā • rén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宋禹故作叹息一声,“你说的这个黄择天,是不是喜欢搞男仔?”
荣叔狠狠啐了口:“是啊,屎忽鬼死变态!”
宋禹轻笑:“我好像这两日正好看到一条八卦,说他和影星陈向辉闹了矛盾,害得陈向辉脸受伤毁容。演员的脸那就是命,陈向辉只怕不会善罢甘休。”
荣叔皱眉:“是吗?”
宋禹摊摊手:“应该是吧,我看报纸上写他在拍的《神偷黑桃A》都换角了。”
荣叔沉吟片刻,点点头,似是自言自语道:“莫非我的机会来了?”
宋禹:“嗯?”
荣叔赶紧笑着摆摆手:“冇事,你慢慢食,味道点样?”
宋禹笑着点头:“很好。”
正说着,有人走进来。荣叔闻声转头,双眼一亮,赶紧起身迎上去:“阿祖,你来了?”
宋禹余光瞥了眼来人,顿时心里一个咯噔。
一来是他记性不错,二来是这人也实在有些特色,一种与九龙城寨格格不入的特色。
那天是晚上,光线昏暗,或许会在视觉上造成错觉,但眼下是青天\白日之下,看的一清二楚。
此人穿白衬衣黑西裤,脚下踩着一双锃亮的皮鞋,头发打得很整齐,用摩丝做了定型,戴一副金丝眼镜,面容白净,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斯斯文文的文化人。
然而他身旁跟着的两个花臂男,显然在告诉别人,这位斯文青年跟文化人大概没什么关系。
林家俊那晚说过,这人是九龙城寨和兴社的,一群没人性的烂仔,看架势这人只怕就是龙头。
宋禹该传达的信息已经传达,不想在这狗肉当久留,装模作样吃了几口,拿出两张二十元大钞放在桌上,也没叫荣叔出来找零。
只是刚转身走了一步,路过身后饭桌时,忽然一只穿着黑皮鞋的腿伸出来,拦住他去路。
宋禹不得不停下脚步,佯装茫然地看向桌内的男人。
男人抬手扶了扶眼镜,眉头微微挑起,一字一句单身开口:“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这么近距离,宋禹彻底看清了对方长相,是一张很英俊的脸,轮廓分明,长眉长眼,眼眸深邃,嘴角带着点天然弧度,即使不笑,也仿佛在轻笑着。
这实在是一张很具迷惑性的脸,如果不是知道他身份,宋禹必然不会对他有任何警惕。他眨眨眼睛:“先生应该认错人了。”
男人微微歪头,似笑非笑道:“是吗?”
宋禹笑了笑:“是啊,我不是寨城中的人。”
男人慢条斯理将腿收回。
宋禹暗暗松了口气。
正要抬脚继续走,却听男人又道:“你和林家俊是朋友?”
宋禹悚然一惊,想到那晚情形,林家俊和这人看起来是有过结的。对方不会要拿自己开刀吧?
“林家俊?你说林记糖水铺那大只佬?”
“就是他。”
“哦,认识,不算朋友。”
男人歪头上下打量他一眼,继续问道:“怎么认识的?”
“我住他那栋唐楼,偶尔会去糖水店喝糖水。”
男人点点头:“原来如此,那就是会经常见面咯?”
宋禹正想着怎么不着痕迹解释自己和林家俊不熟,只见男人朝身旁的人抬手示意了下,那花臂大哥立马会意,从一只皮包中掏出便签本和笔递给他。
宋禹不知他是要作何,却也知道自己还不能走。
男人刷刷写下两个号码,又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连带便签条一起递给他:“这是我的电话和呼机,家俊那边要是有什么事,还请告诉我。”
别说,这人就连说话都是文质彬彬。
但对宋禹来说,对方递手中的东西,跟烫手山芋没什么两样,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不接怕被对方打死,毕竟这里shā • rén放火也没人管。
男人见他不动,轻笑了笑道:“唔使惊,我同家俊不是仇人,他是从寨城里走出去的,我们相识多年,我很关心他在外面过得好唔好?”
宋禹狐疑地看向他。
男人又笑道:“怎么?不信吗?”
宋禹忙不迭摇头。
男人这回直接将便签和钞票塞进他手中:“不过,你要替我保密,不要让他知道。”
宋禹像是被烫到一样,赶紧将手中东西放回桌上:“大佬,我不能拿你的钱,我和家俊只见过几次,这事我恐怕替你办不了。”
男人望着他轻笑,依旧是个温文尔雅的斯文模样,但说出的话却显然不是那么一回事。
他不紧不慢道:“帮不帮得了,钱能不能拿,我说了算。”
宋禹:“……”□□都这么不讲道理的吗?
望着对方不容置疑的眼神,宋禹只能不情不愿将东西拿回手上。
男人笑着挥挥手:“别害怕弟弟仔,我不吃人,去吧。”顿了下,又补充一句,“对了,呼我就说找祖哥。”
宋禹如释重负,敷衍点头,抱着一沓钱和便签,赶紧离开这是非之地。
及至走出九龙城寨,他都感觉有点跟做梦一样,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鼓鼓囊囊的裤袋,这一沓钞票大概两千。
他穿来这快一个月,穷得每天都想天上掉馅饼,如今当真掉了两千块的馅饼,却一点让他高兴不起来。
用脚趾头想想,□□大佬的钱,不是随便拿的。
而他也绝不可能去出卖林家俊——哪怕那位大佬看起来并没有谋害对方的意思,但总共让人心惊胆战。
好在这人是在九龙城寨混的,应该是很少出来,不然也不会找他帮忙盯着林家俊。
总之,这地方自己以后是绝对不能来了。
思及此,他拿出写着那位祖哥电话号码的便签,跟烫手山芋一样丢入了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