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废法而服私!(2/2)
判断一个人是否触犯了法令,不在于法令本身的条款,而在于他有没有触犯掌握法令的那少数人,那些少数手中掌握着真理的人!
......
诡异的是。
官员与贵族随意的赦免某个人,百姓并不会认为官员是在贪赃枉法,反而还会觉得贵族宽厚仁慈体恤民情。
随意的将某个人下了大牢,百姓也不会认为这是以公谋私,刑罚严峻,反而还会觉得是这个犯人罪有应得,认为他是自讨苦吃触犯了法令。
这种情况在梁国十分普遍,可以说每时每刻都在发生。
虽然这种事情说起来听起来有些离谱,但却是真实发生,真实存在的情况!
那为何会这样呢?
说到这里就又回到了苏白在文章开头写下的那句话。
‘自梁国立国以来,庶民渐趋丰衣足食,然吾观之,百姓未尝知善恶之辨也。所谓善恶,乃士人之具,用以制民从己意而已!’
此时再看,就能明白苏白的用意了。
为什么百姓分不清楚善恶?
因为他们对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的定义,从来就不需要参考采纳寻常百姓的意见!
身份尊贵的人只需要告诉百姓什么是善,什么能做,什么是恶,若是做了就会触犯刑罚。
只需要将触犯法令的人放在这个善恶的标准当中,只需要让百姓看见他善或是恶的一面。
苏白所提出的这个概念可能有些难以理解,他也换了个通俗易懂的说法来进行解释。
比如说有两个人,一个是大家眼中的好人,善人,是当地远近闻名的大善人,另一个是大家眼中的坏人,恶人,是当地人眼中整日无所事事混吃等死的无业游民。
如果这两个人都触犯了同一条法令,要接受同样的刑罚。
那么立刻就会有人觉得不公平!
因为普通百姓总会习惯性的认为,好人做了坏事是另有隐情,坏人做了坏事遭受刑罚就是罪有应得。
所以普通百姓习惯性的为好人辩护,打从心里认为他们的行为应该被谅解。
说不管善恶都要同罪同罚,那以为人们为何还要行善呢,经常做好事的人就应该被一定程度上的谅解,同罪同罚虽然看起来公平,但实际上却是最大的不公平!
可真的是如此吗?
问题就是,这个好坏是由谁来决定的?
百姓所被灌输的善恶观念就真的是正确的吗?
如果好人背地里做着伤天害理见不得人的肮脏勾当,只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呢?
如果坏人表面触犯了刑罚,背地里却是乐善好施经常对他人施以援手,只是不善于表达,对其他人宣传自己的善呢?
“人心如海,深不可测,善恶难明。以人治易法令,必致法废私从之局。是谓贵者愈显其威,愈能裁善恶;近权者愈能操法。是以王子犯法,与庶民异罚,此其典型也。”
如果这样下去,越来越多的人会开始刻意维持自己善的表象。
刻意的捐出很多财物,实际上只是换了个口袋。
刻意的说出某些话,可实际上心里却是并不这么想。
最终一部分代表了法令,一部分借法令投机取巧...
而那些跟风的百姓,则被他们变成了随后可以丢弃的工具。
没有得到什么好处,又推翻了本就不是针对他们的,而是针对法外狂徒。
针对那些权贵的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