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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一的时候,参加你的大学毕业聚会,你喝醉了,当着我的面背过一首诗——是什么诗?”秦鸢问出了自己心中最想问的问题。
那是首用少数语种背诵的诗,诗很长,醉了的洛之绾其实看起来与往常没醉的时候一样,都非常的冷静有条理。
那时她大学毕业,和一群家世不错打算往后自主创业的富二代们举办了聚会。
秦鸢说大学毕业是个很重要的节点,于是翘了自己学校的课跑来陪她。
回了重庆读书的秦鸢其实和当时在佛山的秦鸢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依旧喜欢做洛之绾的跟屁虫,只不过因为年纪上去了,大家改了口,不管她叫跟屁虫,管她叫保安了。
那次的聚会其实是秦鸢先醉,醉到离谱,在KTV的包厢里一个人拿着麦克风,用着不着调的歌声在那里唱《偏偏喜欢你》。
在大家的起哄声中洛之绾把秦鸢拖了出去。
秦鸢那个时候真没发现洛之绾的不对劲,毕竟对方看起来是那么的有条不紊,那么的冷静从容,直到对方在路边等出租车的时候,忽然用小语种开始背诗。
最开始的时候是对着电线杆在背诗。
洛之绾的声音很好听,秦鸢在醉意朦胧之间还以为谁家这个点了居然还在看港台剧。
结果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从地上爬起来了之后发现洛之绾好像醉的比她还要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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