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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 独白一(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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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她说的是错的,机场里的那些印度人,马来西亚人和印尼人都被她统一归为了黑人,不过她说的声音只有我能听得见,所以没人反驳她的观点。

接机的过程我已经忘记得一干二净了,现在只能回想起我和母亲来到父亲在新加坡租住房间后的事情了,那是一间逼仄到只有我家卧室一半大的房间,新加坡的房租很贵,所以那些房东们会把一栋完整的房子分成许多不同的单间来出租,我在床上睡,母亲和父亲则在床下打着地铺。

在那间房间度过一夜后,我的身上就多出了一些小红痘,第二天父亲带我去看医生,医生说那是小虫子咬的,开了一管药膏让我在红肿的地方一天涂抹三次,回出租屋的时候父亲说我皮肤太娇嫩,住不惯那里,便将我送到他的哥哥也就是我的二叔那里住,于是每天清晨我醒来后便跟随二叔出去吃早点,准确地说,是去吃早茶,因为早点摊的老板是个讲着粤语的广东人,他招呼客人的时候总会说上一句,吃早茶咩?

吃过早茶我便跟随二叔前去我父亲租住的地方,将卡交到我母亲手里,二叔和我父亲便去工地上班,他们的职业应该算是监工,监督着那些工人干活以及处理一些工地上的问题,母亲虽然有着父亲帮她办好的地铁卡,但是她基本从不外出,于是我也被束缚在那小小的房间里,在我整个长达两周的新加坡之旅中,我只记得我出去过两次,都是父亲放假的时候他带着我和母亲出行的,一次是去新加坡夜间动物园,一次是去海边。

夜间动物园去的时候是晚上,虽然有着微弱的灯光,但是那时我的眼睛不太好,直到现在也有这毛病,天暗下来后我的视觉就会大大减弱,对我来说黑漆漆的夜晚仅能隐隐约约看见一些动物的形状,不过那四十分钟的游览是我在新加坡唯一留下的好印象,游览结束后,父亲让我在纪念品店挑一件东西留作纪念,我选中了一个胖乎乎的老虎爪书包,可惜要六十多新币,那时折合人民币要三百多,我最后只拿了一本父亲替我挑的荧光笔记本,从上往下看封面是一只花豹,从下往上看是一只懒猴,那本子是我唯一的纪念品,一直舍不得用,可惜搬家的时候弄丢了,好像是我太过在乎的东西大都是这样的下场,还来不及发挥作用就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消失不见。

去海边的时候是下午,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大海,相较于辽阔的水面,我更喜欢绵延向远方的沙滩,我赤着脚行走在被潮水亲吻的沙面上,看着那些浪花打落后遗留在沙滩上的空贝壳和海藻,我知道自己不会游泳所以只让海水淹到我的小腿,我就这样在潮水中来回行走着,直到太阳渐渐朝着海平面下沉,我坐在海潮之中,望着那轮夕阳一点一点下坠,光线一点一点昏暗,我的心也随之一点一点平静,那天的太阳下落是很慢,直到现在也仍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等我从新加坡回来,十个月后我弟弟出生,他出生的时候,我其实并不欢迎他,因为在等待他降生的这十个月里,我渐渐明白如果多出一个弟弟或是妹妹意味着什么,我所拥有的一切都要一分为二,仅仅是因为他要叫我一声哥哥,我本就不多的东西就要分给他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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