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委屈的陈小月(3/4)
很快,来了一位百货商店这边的保卫科员张青云。
这个年代的保卫科,等同于派出所。
“张同志您好,是这样的.....”
看到张青云过来之后,陈国华便开口陈述了一下情况。
接着这才说出他的推论:
“张同志,我不是公安,没权利审问这样的案子。”
“并且我妹妹还是当事人之一,我更应该避嫌。”
“不过呢,这个案子的情况十分简单,既然这位官大妈同志认为她的钱包丢了,还少了五十块钱。”
“那么明显这个钱包不是这位官大妈同志的.....”
“至于说要给我妹妹搜身,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我相信我妹妹并不是这样的人。”
“因为如果我妹妹真的要是昧下了五十块钱,为什么不直接把钱包藏起来呢?这样的话,岂不是更加简单?”
“这钱包里面还有八块三毛一分钱,这笔钱也不少了.....”
“如果我妹妹直接把钱包藏起来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事儿了,更不用担心失主会因为少了五十块钱而找自己麻烦。”
“她之所以拿着钱包站在这里等失主,说明她根本没有其他心思,只是单纯的拾金不昧罢了.....”
听陈国华这么分析,围观的吃瓜群众们,顿时都赞同地点点头。
对啊!
人都不是傻子。
如果真是自己捡了钱,估计大部分人都会选择默不作声地藏起来吧?
毕竟人性天生便是如此自私的,个例的英雄不代表普遍性。
否则的话,也不至于有那么多书籍都在宣扬拾金不昧的事迹了。
“对了,这个钱包,我没有数过里面到底有多少钱,张同志,麻烦您数一数,看到里面到底有多少钱。”
此时的官志萍,已经有些词穷了,一个劲地只说她钱包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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