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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明人好男风,贺加人窈美,渊人清秀,这两者最受喜爱。渊人好品茶,茶肆即是豢养渊国倡优的地方。”伽叶叹了口气,“你怕是不知道,渊国边境常年战乱,不少渊人都逃至万明谋生,从事皮肉生意者众多。”
我诧异地盯着他。万明人好男风,所以对万明王立我为后并无见怪,这是我知道的。可渊人逃至万明,这怎么可能呢?渊国虽渐有日薄西山之势,到底还是胜过万明万千的呀。
“以后少独自往外跑。”他又幽幽道,“沈公子这等样貌,若被抓到茶肆里,小心被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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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卿能在前朝说上话,这事不假。想必也是因他在众臣面前说了些什么,才招致一位不速之客大驾光临关押我的陋室。
伽莱推门进来时,我正抱膝倚墙而坐,就着一碗米汤啃馒头。
“哟,这不是渊国来的贵人么。”他鄙夷着双眸立在我跟前,脚尖顶翻了那只缺了口的碗,稀薄汤水淌了一地,“牢饭用得如何?”
我把最后一块未生霉斑的馒头塞进口中,伸手扶正了碗推到一旁。酸苦在唇齿间弥散,又和着硌舌的馒头被吞进肚里。我抱着膝,露出手上刚结出软红血痂的伤口来。
在罪魁祸首面前露出伤口,无非是示弱之举。如今我为阶下囚,别说是一只手,他就算想即刻要了我的命也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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