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转籍长安(3/4)
今夜,注定无眠。
忆儿不是乐籍,是掌教的私人奴仆,自沈霁月来了这里,便派了她到跟前伺候,现在沈霁月要走,掌教干脆就舍了忆儿与她,好歹有个熟悉的人照应照应。
忆儿年方十五,脸上尽是稚嫩之色,还是个未长大的小女孩。沈霁月只长她三四岁,但家门的巨变、亲人的离散、沦落娼门的辛酸,早已让她染上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成熟和深沉,她看着忙来忙去收拾行装的忆儿,回想自己小时的场景……
在她孩童时代,父亲在扬州为官。母亲在她尚在襁褓时就因病去世,父亲也没有再续弦,只纳了一门侍妾,一来照顾家中事务,二来照顾她与兄长起居。二娘后来生养过一个孩子,但没到一岁就夭折了,大夫说是先天不足,自此之后二娘也没再生育,把她和兄长视如己出,她的琵琶,即是受二娘所教,说来也可笑,当初在深闺中打发时日的琵琶,现在倒成了她谋生的手艺。
等她懂事了,便知道了原来二娘是扬州教坊司的乐籍,据说艳绝群芳,更是弹得一手好琵琶,是教坊里的头几位花魁。父亲在一次应酬中与她相识,后来动用关系,让她进入朝廷恩赐脱籍返乡的乐籍名单,回归平民身份,嫁入府中。
官家的乐籍人员和奴仆,没有赎回机制,只能通过每年岁末的赐恩政策脱籍,但僧多粥少,不是谁都可以成为脱籍的那个幸运儿的,大多数的人,都是在籍终老,连同儿女也要跟随自己的籍别,成为娼门中人或奴仆,另有极少数,能得郡守赏识,成为掌教,脱乐进吏,但仍终身受困风尘。父亲一向为官清正,让二娘脱籍,恐怕是他这辈子唯一一次徇私。
第二天一早,教坊司恢复往日平静。娼门之地,皆是昼伏夜出。
一大清早,掌教就想动身求见郡守,欲求证调动文书一事,顺便探看是否有回旋余地。不料未及出门,郡守便派了属官过来,听到通传她赶紧整理行头,出门迎接,发现来的是郡丞。吏员编制的机构,不入流,本来从九品小属官即可管辖,但教坊司毕竟地位特殊,不仅是地方小金库的重要来源,也藏污纳垢,掌握了不少官员的私德把柄,因此由郡守直辖,平时由郡丞实际管理。
“韶舞见过郡丞大人”,掌教上前行礼。
“起来入座吧。”
“谢大人。”
双方告座。
“夫人,我此次来所为何事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司马将军昨天上午便已到达驿站,提领沈霁月一事,半月前太守大人即已收到他的书信,驿站驿员也一并送上了长安府的迁入文书。只是他在信中嘱咐,此人由他亲自提领,事前也不得走漏风声,所以我们不便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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