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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逸飞是她在SG时的上司,也是当时整个SG资本市场部最年轻的VP。后来,他忽然离开了SG。傅思齐听别人说,他去了纽约的对冲基金继续做交易员。再后来,她就在小蓝瓶买咖啡的时候遇见了他。只不过,杨逸飞这一次变成了她们组的“待选项目”。

傅思齐MBA第二年的时候,杨逸飞找她一起创业,说会帮她办H1B,而且还会提供河景办公室。结果等她真的去了才发现,河景办公室其实就是杨逸飞在泽西城的公寓。最开始,公司算上她只有六个人。过去四年,他们从杨逸飞的公寓里,一步步地把公司做起来。也是因为他们赶上了好时候,今天,他们居然能回到北京来谈融资。

小张从兜里掏出一盒软中华,非常懂事儿的先给傅思齐拿了一根儿,又掏出打火机给她点上。他笑笑说:“傅总,尝一尝家乡的味道。”

傅思齐被他逗笑了,说:“成,谢谢了。”

她刚抽了没两口,就听到小张对着远处打招呼:“宋总,你们来了?”

傅思齐闻声抬头。她看见迎面走来几个人。领头的男人正侧着头和旁边的人说着什么,让人只看得到他的身形,但看不清楚他的脸。这个人看起来高高瘦瘦的。他穿了一身贴身剪裁的灰西装,裤管熨得比直,里面搭配了件白衬衣,没打领带,显得整个人没有那么严肃。他听到小张叫他,也应声转过头来。

这个人背光站着,夕阳在他身长打下一圈柔和的光晕,让他看起来有些不太真实。

“宋知宇?!……”

傅思齐看到这张熟悉又陌生的脸,一时间怔住了。

他对小张笑了笑,走得越来越近了。

傅思齐没有多想,但下意识的把手里还剩大半截的香烟丢在了地上。

第三章:舔狗怎么了?

傅思齐不是没有想过她和宋知宇重逢的场面。

反而,她想过很多次。

傅思齐在高二那年的暑假第一次见到宋知宇。那时候,他们都在B大参加夏令营。报到那天,人很多。但宋知宇长得好看,傅思齐只是在人群里多看了一眼,就记住了他。

那时候,去B大参加夏令营的都是全国各校的学霸。傅思齐觉得,包括她自己在内,人人都长了一张一看就能专心学习的脸。唯独宋知宇不一样。他就像一群丑小鸭里唯一的白天鹅,让见过他的人想忘了他都难。

很久以后的一天,那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傅思齐在追一个大热的韩剧,每天对着里面少年老成的天才棋手发花痴。宋知宇看她每天都抱着电脑不撒手,就过来瞥了一眼。结果,他看完不屑地说:“我觉得,你天天看他还不如看我。”

如果换做别人这么说她家“欧巴”,傅思齐估计早就把那人打死了。可宋知宇是真的长得更好看。她说不了什么,就只能伸手捏了捏他的脸说:“那不一样,家花哪有野花香!”

傅思齐和宋知宇刚在一起的时候,觉得每天都像做梦一样。该怎么说呢,她感觉好像是喜欢了很久的小偶像,忽然有一天从海报里走出来了,而且还成了她的男朋友。当时,她每天都在想,宋知宇为什么会选择她呢?明明他们学校里有那么多好看的姑娘,比她家有钱的女孩儿也数不胜数。

傅思齐想破脑袋得出了一个结论。宋知宇选她,是因为她是他的舔狗,而且坚持不懈地舔了好多年。

从十七岁第一次见到宋知宇,傅思齐就惦记上了他。虽然他俩都是北京的,但他们不在一个学校,夏令营之后联系就少了。而且,他俩一个在西城,一个在海淀,平时连出去玩都碰不上,因为大概率去的不是一个商场。

可是,傅思齐是个特别有毅力的人,她想做的事从来都能干成。她硬生生的托了好几个人,打听到了宋知宇上的辅导班。之后,每周二四六,她都会风雨无阻地坐大半个钟头的地铁去黄庄补课。当时,老傅以为她是好好学习,还专门下课去接她。可是傅思齐根本不想老傅来接,因为这样会耽误了她在宋知宇面前刷脸。

傅思齐刷脸刷得多了,就和宋知宇熟了起来。宋知宇想考B大,傅思齐就为了他考上了B大。可她没想到,宋知宇高考没发挥好,一声不响地去了加拿大留学。于是,她也开始和老傅寻死觅活,在大一结束的时候,硬生生的从B大转学去了多伦多。

可能是她精诚所至,大三的时候,宋知宇居然真的成了她的男朋友。那会儿,傅思齐的闺蜜潘晓笛总说,虽然有不少女生喜欢宋知宇,但别人都是追求,只有她是舔狗。傅思齐当时不以为耻,反而乐呵呵地和潘晓笛说:“舔狗怎么了?舔狗,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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