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李景记(2/3)
景恬是很有契约精神的,在她的建议下,合约一共签了两样共五份。股权合伙确认书,一式三份,约定三方合股的事项。另外一个,是之前供货契约的补充协议,对之前约定的供货情况作出了一些调整,一式两份。所有的契约都是李掌柜代连少东家签的,按说严谨些应该在契约后面附上授权委托书,但是因为有连少东家的亲笔信,景恬便没有再提。
李树山腿脚不方便,景恬自觉字写得不好。因此,所有文案都由李掌柜执笔,不过内容,多是由景恬提出,然后三人商定的。
其实景恬的硬笔书法写得很好,俊逸清朗,还很有风骨和潇洒,可毛笔字却只是在小学第二课堂的兴趣班写过两年。虽说当时也学了永字八法等基础的笔法,但因为没有积年的沉淀,她还是不愿拿出来献丑。
李掌柜写得很快,字写得也还算不错,至少是端正清晰。
签好了合约,李掌柜就问景恬下一步的想法。因为之前连少东家在信里跟他说了,供货这一块儿生意,要多听恬丫头的。其实,暗地里也有些考校的意思。
不过是成立个小合伙企业,这点事情景恬信口说来都能头头是道,更遑论她还仔细地琢磨了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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