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商朝的男人也忒开放了吧(2/4)
但这可是纣王统治下的殷商,律法严苛!
商朝法律规定:婚姻结两姓之好,成亲时,男方给予女方的馈赠,属于对女子爹娘养育女儿的酬谢。
毕竟,去集市上买个猪崽回来养,也得给人家主人几个贝币啊,何况一个大活人?
娶回家要给你生儿育女,替你操持家务,赡养父母,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儿,比一头牛还勤快,难道还不值十几个贝币?
这渣男倒好,不但不给丈母娘酬谢,还想吞了媳妇嫁妆。
幸好丈母娘留了个心眼,记下了女儿陪嫁的财物,带着女儿往官府去,一告一个准。
商律对渣男有多冷酷呢?
婚内出轨,挪用妻子嫁妆,依律,剁手!
这里的剁手,可不是买买买,是真的把渣男的手给剁了……
如此血腥残忍的律法,苏六只想高呼一声:干得漂亮!
制定这条律法,纣王的逻辑很简单:
赳赳七尺男儿,居然连老婆孩子都养不起,这双手要来干什么?
还不如剁了!
而且,苏六还发现,商律在“男女平等”这件事情上,真的比后世领先太多。
渣男出轨霸占嫁妆,剁手!
渣女未经允许,给老公戴绿帽,火烧屁股蛋 ̄□ ̄||
之所以要备注一下“未经允许”,主要也是纣王的锅。
这货是个狂热的战争发起人,动不动就要征召兵役去打仗。
于是,民间就逐渐出现了一个新的习俗——
很多男人在接到征召兵役的消息后,为了防止自己战死沙场后,孤儿寡母没人照顾,会主动提前给老婆找好下家。
这种情况下,经过丈夫的允许,妻子可以提前和下一任丈夫“培养感情”……咳!
刚开始听到这件事的时候,苏六整个人都裂开了。
心想商朝的男人也忒开放了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