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刑警队长,白锋!(3/4)
白锋点了点头,看向旁边的一名女警员交代道,“把这位先生请回局子里,做一下笔录。”
旁边女警员看向林默问道,“怎么称呼?”
“你叫我林默就行。”林默还没有进过警局,也不知道做笔录需要多长时间,试探性的说道,“我能不能问一下,做笔录要几个小时?”
“我孩子还在上小学,六点半放学,如果来不及去接的话,我好通知一下老婆。”
“在做完笔录之前,伱不能跟任何人联系。”女警察客气的拒绝了他的要求,跟着补充道,“不过做笔录很快的,不会耽误你接孩子的。”
林默很少跟警察打交道,也不知道女警察说的究竟对不对,不过既然人家都这么说了,他也只能服从。
第一次钓鱼就钓出来个尸体,他现在心情只剩下了凌乱。
......
【以上纪录内容(我已详细阅读或仔细听了公证员的宣读),记录的内容均我口述,并且准确无误。如有不实,我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时,对公证员的告知内容我已全面了解、清楚。】
【签名人:林默。】
由于是人命大案,笔录做的非常详细。
等林默手抄完上面的内容,离开警察局的时候,已经是下午2点多钟。
距离他发现尸体过去了大约一个半小时。
不幸中的万幸,
林默离开警察局的时候,正好碰到有警察要去勘察现场,顺路带上了他,省了将近200多块钱的打车费。
警车里的气氛有点压抑,也没人聊天。
林默看着窗外疾驰而过的道路,脑袋里全都是刚才的尸体。
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
警车停在了明远湖,林默下车后发现湖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虽然还有人在围观,但钓鱼的几乎已经没有了。
陈山河也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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