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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慎有游泳的习惯,平日藏在斯文西服下的肌肉线条紧实漂亮,修身的牛仔裤勾勒出他劲瘦的腰身,臀部很翘,逆天的大长腿充满力量感。
他不咸不淡地说:“这句话你坐完过山车时也说过。”
“江小慎,我都这么惨了,你就不能让我一回,非得吐槽我吗?”
说完,明娆又灌了口啤酒。
两人在游乐园里虽然吃了不少东西,但还没吃午饭,江慎担心明娆饿着,特地让助理去澄园买了私房菜给她下饭。
江慎换好衬衫出来,见明娆基本都在喝酒,那些她平时最爱吃的菜,几乎没吃多少,漂亮的眉毛又皱了起来。
“别只顾着喝酒,吃饭。”
江慎拿起自己的筷子,夹了几愧明娆平时最爱吃的酸笋红烧肉,放到她碗里。
明娆抬头看他。
她一双眼被泪水浸过,此时还雾蒙蒙的,也不知道是喝醉了,还是心里还在委屈,眼角和脸颊都泛着漂亮的胭脂色,看人时多了几分懵懂娇憨的感觉。
让人想要保护她,呵护她,甚至是亲吻她。
太诱惑了。
江慎喉结轻滚了下,垂下眼眸,嗓音低哑:“我说过,不吃饭,不许喝酒。”
明娆哦了声,乖乖将他夹来的菜吃光。
几罐啤酒下肚,酒足饭饱,明娆一个多月来紧绷的神经,终于真正地放松下来。
她懒洋洋地,醉眼迷蒙地靠在沙发上看江慎吃饭。
看江慎吃饭其实是一件很享受的事。
江慎的气质太好了,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特有的魅力。
绅士,矜贵,斯文。
这种诱惑力,真的很容易让女人着迷。
明娆目光在他上下滚动的喉结上停留了两秒,莫名觉得嗓子眼里有些干。
她慢吞吞地坐直身,又咕噜咕噜地喝完一罐啤酒。
她小小打了个酒嗝,醉意醺醺地说:“江小慎,你说得对,我看人的眼光就是不好。”
明娆忘了这是哪一次江慎跟她吵架时说的话。
她总是喜欢上错的人。
喜欢她的,她不喜欢;她喜欢的,都对她抱有目的性。
不是看她单纯好骗,贪图她的美色、家世,就是明明有老婆女朋友,还故意骗她没有。
但她又很幸运的,从来没有真的落入这些陷阱之中。
“我高中时就该听你的话,专心课业,不该贪图不属于我的美色。”明娆耷拉着脑袋,像霜打了的茄子,蔫了吧唧的。
看着怪可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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