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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屋及乌,这位用印老师对唐秋水的态度也相对较好。
就比如今天,唐秋水拿着填好的用印登记表和需要盖章的合同下去找她。她二话不说直接接过来咣咣敲两下,当场把用印好了的合同还给了唐秋水,还由衷地感慨了一句“梁律师又有新客户了,真是年轻有为”。
在她做这些的时候,唐秋水看到她面前摆着一堆待盖章文件,一个个都在有礼节地挨次等候。而自己一来就插了个队,打破了这先来后到的秩序。像空降部队,被一键置顶。
本意并非如此,又不能不识好歹,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说什么。最后唐秋水礼貌回了张笑脸,很快回到了22楼。
她按照梁渠发来的信息填好快递面单,把其中一份合同寄给了冠圆街道办,另一份他们自己留存。
然后她开始发起呆来,看看手边的这份合同,再看看和滕怡静的聊天记录,那个不久之前还让她头大的利冲认定和处理规则,突然之间全部懂了。
现在这种情况不就是最典型的利益冲突吗?滕怡静和冠圆街道,她只能站一边。
梁渠站哪边,她就必须站哪边。
这么一来,她刚刚在微信里对滕怡静所说的话全部都不作数了。不但不作数,后面可能还要站在她的对立面,帮着冠圆街道和她打官司。
恃强凌弱,这种事情唐秋水不是第一次做了。因为行政诉讼的性质如此,民告官。原告是民,被告是官,而梁渠永远是被告那一方的代理人。
不是没有心理负担,也不止一次地想要拒绝,可最后总是乖乖完成了所有作为代理人应该做的工作。
没有办法,原因自由。当初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梁渠把服务对象、工作内容和她说得清清楚楚。她知情且同意,没人按着她的手强迫她签字画押。
合同严守。签了字就要诚实履约,禁止反言。她和匡义的劳动合同是这样,冠圆街道和匡义的委托合同也是这样。
唐秋水心里有点不是滋味,正想着该怎么去和滕怡静解释这个情况呢,仰头就看到从外面见完客户回来的周南和李其琪。
两个人脸上春风得意,笑得合不拢嘴,应该是刚谈成了一笔大生意。
“周律师好。”唐秋水和周南打了个招呼。
“你好小唐。”周南微微颔首示意,短促扫了唐秋水一眼后,在她工位前方驻足,并一派真诚地发问,“小唐,你要不要眼霜?”
“眼霜?”唐秋水楞一下,第一反应是他在拐弯抹角地说她气色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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