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黄河水患终须治(1/4)
前面说的都是康熙年间对内对外硬方面的麻烦,但对内从中华民族诞生之日开始,便有了一个令人头疼的麻烦——黄河水患。明潘季驯所治理河患的故事还历历在目,治河地区的潘公祠也如同武侯祠一样,在人们心中有所重量。
其实黄河并不是一个有感性的思维实体,也并非存心与中国人作难。它的问题一方面是因为穿过了宁夏和内蒙古沙漠,还有经过黄土高坡带来了大量的泥沙和黄土;另一方面就是到达了孟津以后那么地势相对平坦,水流不快,泥沙沉积下来,越来越厚,河床也越来越高,只能“改道”。
自东汉以后,治理河患的越来越多的河道官僚中的糊涂蛋,摒弃了大禹治水的“疏、浚、导、引”的四字方针,却一而再再而三的要去用因治水无果的鲧的办法,非要去筑堤来堵。而“改道”也就成了小规模、象征性的改一改罢了。
堤坝修筑的越来越高,这样就让黄河的若干个“泽”全被隔绝,最为可怕的是下流的若干分水口也被堵了,这样那么多黄河之水往哪走呢?怎么能不“发火”呢?
康熙继位的时候,当时的黄河所走的路是和今天的地图上黄河不一样的。从顺治朝到康熙初年的时候,黄河决口的事情一直不断绝于河道的奏章中,其中康熙九年四月的时候那一次,尤其厉害,淮安、扬州两府各县(要知道现如今的黄河是不走这边的)的土地被淹的所剩无几,要知道中国古代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文明发达,农民以土地为最主要的收入甚至唯一收入,没有收入的时候,佃农还需要交税给地主,最后只能成为逃难的难民,在没有吃的时候,只能是“民大饥,皆相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