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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再想起这句话,小南忘书只觉得无比的讽刺。
什么永远的家,什么永远都可以回来,不过都是应付她走的说辞罢了,无清门,她再也不要回去了,闻不弃她也不要再理了。
从这以后,小南忘书再也没有徒劳的写过任何信了,她只默默的攒钱,为以后的逃跑做准备。
一年半后,小南忘书十七岁那天,爹娘为了钱将她许配给了城南一户有钱人家的瘸腿儿子。
彼时的南忘书已经出落成了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听到消息的她差点没气晕过去:“你们都不过问我的意见就私自把我的终身大事决定了?”
张母数着口袋里沉甸甸的银两,闻言头也没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要问你什么意见?”
“就是,”张父捧着手里的一壶好酒,一小口一小口抿得如痴如醉:“你都是我们生的,要嫁给谁自然也是我们决定,用得着问你吗?我们有钱拿就行了。”
“那你们这样跟卖女儿有什么区别?”南忘书厉声质问。
“要有什么区别?就算是卖女儿那也是你该报答我们的,”张母白了一眼气得胸腔剧烈起伏的南忘书:“我们生你一场养你一场,找了你十几年,家产都花完了,不该拿你换点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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