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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信拆开来看,看完以后,若有所思一阵,忽然转过身,从地上捡起楚秀心落下的那根簪子。
仔细一看,这其实是一根男式簪子。
材质极好,但更叫人惊叹的是做工,簪子上的花纹初看极自然,仿佛天生的纹路,但对着烛火慢慢将簪子旋转一圈,会看见这花纹竟正好是个花体的临字。
“呵呵。”裴御京笑了起来,“是你啊。”
大雪,京城。
“报,飞马传书。”
沈临已经在打点行装,准备回洛阳了,这时候又接到飞马传书,他转过头,面无表情道:“常遇夏能不能消停?”
他对这个人已经无语了。
上次的信里还藏了一把头发,他演什么呢?演之前能不能把那把头发先拿去洗洗?头发很久没洗油腻腻不说,上面的臭男人味风吹十丈远,但凡长了个鼻子的,都不会搞错啊!!
沈临已经把信连同头发一起烧了,并考虑这次回洛阳,把常遇夏也一起烧了。
“这信不是常千户发的。”送信人小心翼翼道,“是从金石馆发出来的。”
“金石馆?”沈临挑了一下眉头,伸手道,“把信给我。”
拆开信封,他先楞了一下。
因为这封信里,也有一小团头发,用一根红线系着。
发丝又细又凉,握在手里,跟握了一团流水一样,沈临犹豫一下,将那团发丝凑到鼻子前,小动物似的嗅了嗅。
“姐姐……”他低低唤了一声,然后急忙拆开手里的信,心里默读道,“曾怨君不辞而别,如今每每忆起,却只余感念,感念上天,让你我相遇……”
不敢错过任何一个字,不忍错过任何一个字,他将这封信来来回回读了好几遍,最后目光停留在最后一句。
“此事完后,若我还活着,我会去找你。如果我死了,那便死了吧……我已无遗憾!”
沈临呵呵一笑,离他最近的茶桌刹那间粉身碎骨,化为尘埃。
四周下属噤若寒蝉,送信人更是骇得后退好几步,怕他殃及池鱼。
“死?”沈临慢吞吞将那封信揉成团,然后当成心爱之物,一口一口吞吃入腹,半点不给别人,最后舔舔嘴,笑容艳丽,“其他人全死光了,也不许你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