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公堂答辩(2/4)
麟柳极力辩解,但客户说有技术监督部门的鉴定书。客户扬言如果不积极赔偿到位,他们将把麟柳公司起诉到人民法院。
接到广州人民法院寄来的传票,麟柳和公子如期到庭应诉。
原告起诉说:“被告麟柳公司以印刷品冒充手绘品出售,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合同规定,被告应赔偿原告50万元。”
麟柳答辩说:“一、原告当面验货,认定我方交货全部是手工绘制真品。二、我方在装车前,全部货物由我地技术监督局进行了质量认定,现有认定书,另外,我公司产品在下方均有三个针眼,作为防伪标志,同时由公证处做了司法公证。现在原告呈上来的样品,均无针眼,显然是原告做了偷梁换柱的动作,是犯罪行为,请求法官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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