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未曾设想的尴尬情况(2/4)
但能得到的信息还不止于此。
材料已经收集完成,莫甘完成了路西法那边给的工作。而在回去找人以前,因为老板的突然到来阻止了自己问出最后一个问题,他便选择自己查证,绕去了集市边缘的服装店。
莱特斯曼山脉原住民人口分布密度很低,来往大多是冲着集市来做生意的客商。正因如此,寸土寸金的潘多拉集市最多的还是售卖材料的摊位,仅有一家服装店大概是用来凑数的。
虽然说是手工制品,但毕竟有那个店面成本在,服装店的平均价格高过许多正常在温莎小镇之类的地方售卖的衣物,走的是上流路线,但大部分衣物的设计仍旧有所重合。
莫甘按着分区找到了位置,检查了同类正装的价码,甚至直接找到了同款。
三百科尔盾,弗兰克被预支薪水的五分之三。
“礼物”的可能性已经被排除,苦于生计的弗兰克自然不可能把大半来之不易的钱财拿去买衣服——哪怕他真是为了光鲜愿意饿肚子的小孩,显然也会注意着身上的干净整洁,而非在无所事事看摊的时间内不打理外表,让肩膀这么容易看到的地方留下褶皱。
那么就剩下了另一种可能,新衣服是老板早晨给他提供的装扮,也许只是用以遮盖身上的砂砾,又或许是为了和昨天打扮像个贼,也差点成了贼的形象造成反差。
甚至可能两种都是。
而时间一出,老板的做法又出现了另一个矛盾。如果一开始就要让弗兰克隐藏昨晚探看码头时暴露的身份,又为什么要给他一个承诺,让他一大早帮忙看摊?
这方面莫甘暂时没有确凿证据,只能给出一个符合线索的反向猜测。或许老板确实对晚上码头的事变有所了解,但这份了解并不全面,而且不会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
根据弗兰克的说法,看摊收入不菲;从莫甘的角度分析,这种委托不仅会耗费金钱,对离开的摊主而言也有损失货物的风险。怎么看这都是能抢破头的工作指派,沾亲带故以外,莫甘想不出街上拎个人就给做的理由,而这个条件也许就是弗兰克的生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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