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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赶集(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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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篓里放着野猪和四只兔子,那只野猪回来还有微弱的气息,宋欢给他灌了一碗水就不理它了,能活下来最好,不能活下来也没办法。

野猪力气大,等它恢复力气了大半夜指不定就偷跑了。

宋欢背上背着猎物,带着阿弟慢慢去集会。

集会在洞溪村,也就是大榕树村的隔壁,相距一个山头,爬过那个山头就到了洞溪村了。

从山上看下去,就能看到为什么集会要放在洞溪村了。

洞溪村地理位置优越,多数平地,房屋错落,一家挨着一家,人口也多,按照屋子的数量比大榕树村多三倍左右。

进入洞溪村村口有一大片平地,这是里正专门辟出来给大家赶集用的,这里以银钱交易的少,基本上都是以物易物,就比如说,张三想买点灯油,李四说得用三斤米来换,但是张三只有豆子,还得先去找王五用豆子换了米后才能买灯油。

村与村,百姓与百姓之间多数都是以这种方式来进行交换自己的需求,除了必须要用银钱买的布匹针线以及书籍等必须去镇上花用的以外,大家私下都不会额外花用银钱,也因为这种形式常年下来,大家来集会都不会带银钱。

宋欢来的时候没想到是这种情况,她不由得皱了皱眉。

这次她打的猎物确实还不错,她不想就这么轻易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出去,而且这里的百姓对肉的需求不是特别大,主要是肉贵他们有需求但是没能力吃,再有一个就是这里用来交易的根本就没有白白的大米,只有泛黄的陈米和米糠以及豆子之类的。

她观察了一会儿,这个集会其实该有的都有,只是产品质量只能符合这个消费水平的人进行。

这里也有一个摊位是卖猪肉的,卖出去的并不多,看屠夫打瞌睡的模样就知道他生意并不好,而且他卖的肉也不多,看不出是一整头猪的分量,估计这肉也不是今天的。

所以她更是不想将自己好不容易捕获的猎物交换出去,在这里,她绝对是换不到她理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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