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页(3/4)
根据尸骨可知死者全非自然死亡。六人被酷刑肢解,非常标准的死无全尸。
剩余一具女性骸骨尸骨完整,但可以看出她的上下颚骨错位,且呈现出仰身直肢状。说人话,她是被吊死的。
被如此残酷的手法杀害,这些人都是谁?
经过考古工作者们的勘察,墓中的陪葬品有金银铜玉、贝壳、丝绸等物。
同时挖出带有“少府”字样的银蟾蜍饰品一件;两枚铜印章,“荣禄”字样出自男性墓,“阴”字样出自女性墓。1
少府,秦朝时期用来管理皇室私产与生活事务的机构。器物被打上少府印记,意味着它是专供皇家使用。
结合墓穴的位置、死者尸骨状况以及非王公贵族不可用的陪葬品,墓主人的身份昭然若揭。
学者们推断,这些死状凄惨的骸骨就是嬴政的孩子们。荣禄与阴字的铜章,分属嬴政某个儿子与女儿的印章。
这就对上了,出土文物与文字记载对上了!
《史记》记载“杀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咸阳市,十公主矺死於杜,财物入於县官,相连坐者不可胜数。”
戮刑,通俗点说就是死后陈尸示众,这在古代是非常侮辱人的刑罚。有时会进行鞭尸,把尸体弄得四分五裂。
矺死,矺同“磔”,就是重击身体,将身体肢解而死的酷刑。
司马迁的这段描述瞧着异常残酷,秦始皇的孩子们居然以如此惨烈的方式被杀死。
不知是否有人曾经怀疑这段话存在文字艺术加工成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