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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来了,他把一切都想起来了。
琴酒确实和他认识,也确实关系很好,甚至于他加入组织还是受路易指使的。
至于路易,为什么要让琴酒加入组织呢?
因为他早就预料到了乌丸莲耶不会还钱!
马克吐温说过,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在路易漫长的生命中,他遇见过许许多多不靠谱的人。
作为长生种,路易看不到自己生命的末尾,所以他对一件事情总是容易厌倦。
一个有着目标的普通人可能会为了自己的目标奉献终身,不管最后有没有得到目标,但路易可以看见,他最后一定会达到目标,只是花费的时间可能会非常漫长。
所以路易只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投入精力。
比如他不连续地画了一千多年画然后用十几岁贵族青年的身份出道,然后在文艺复兴那个群星闪耀的年代用丰富的经验降维打击一些普通画家混成了二流画家。
又或者在做完画家以后他又用吸血鬼的听力优势干了几十年演奏家,但因为在创作曲子上面没什么天赋,最终也就是个在当时有名的演奏家而已。
路易不太喜欢经营,但他并非不擅长经营。他不可能以一个家族的身份过很多代,最多三四代他就得换阵地了,到了一个新地方,之后的家业都是路易自己挣出来的。
每一两百年都要重复一次这样的工作,路易感到厌烦了,所以之后更愿意把投资经营的任务交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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