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等对方出动画出周边了再告可以多要赔偿,懂不懂啊(2/4)
“……好吧。”
小哀大概明白了古美门的意思。
著作权法的侵权责任,依然和其他民事一样,是看受侵害的程度进行赔偿的。
一般情况下,应当以被告的违法所得,即营业净利润作为赔偿数额的参考依据。(其实还有其他计算方式,比较复杂,这里简化一下,不一一例举。)
也就是说,如果抄袭的那个人赚的少,只赚个几十万那种,你去告对方,要到的赔偿最多不会超过这个数。
“你先等等,我查一下。”
小哀走到办公桌前,打开古美门的笔记本电脑,一阵噼里啪啦操作。
日本网文的销售方式,和海洋对面国家的某个水果网站的网文非常相似。
并不按订阅计算,是按网页浏览量,以及读者打赏来计算的。
作者写的书签约后,每一个点击量会给作者带来日元的收入。
然后,日本网文方面依然不是通俗文学的主力。
当网上作品点击量、人气达到一定程度后,这本书还是会去走出版渠道,和传统轻一样,按7-10万字为一册,在各大地区实体出版销售。
除了实体出版销售,还有电子出版销售,就是把实体书在网上按数字形式一卷卷卖。
当然,这只是中上层作者的待遇,大多数扑街作者别说出版了,混口饭吃都不容易。
过了一会儿后。
“这本抄袭书虽然写的少,但还挺火的。”
小哀将笔记本电脑反转过来,给古美门观看页面。
古美门看了下,点击量居然有差不多一千万。
日本总人口也只有一亿多,这个数据确实挺不错的。
“实体和电子出版销售情况呢?”
“销量不错,实体出版销售目前每册的销量大约四十万左右,电子出版每册是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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