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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琮久伸手摸了摸他们的脑袋,等谢霄上来就抛弃他们去靠着谢霄坐。
因为刚才的事,谢霄这会不是很想说话,明琮久也不想破坏气氛,便只是抓着他的手放在手心把玩,一根一根捏着他的手指。
虽然身上有一些伤,但谢霄的手却很干净,骨节偏宽,青色经络隐约可见,是一双干什么都好看的手。指腹除了常年拿武器留下茧子外,还有握笔留下的茧子,平时摸着没什么感觉,但办事的时候却极能调动人的感觉,粗砺的指腹擦过皮肤时他几乎连灵魂都在颤栗。
想到昨晚的事,明琮久小脸都黄了。
“相爷,殿下,到了。”车外传来荻枫的声音。
谢霄应了一声,见明琮久不动,便也坐着,垂眸看他:“喜欢我的手?”
“喜欢。”明琮久说着将掌心和他相贴,十指相对。
这个身体比原来的他要年长几岁,早就过了弱冠之年,身量在男子中不算特别出挑,却也不矮,但现在跟谢霄这么一比,却生生小了一圈,倒有点像尚未及冠的少年了。
手指一曲,明琮久扣住谢霄的手,凑到唇边亲了亲,这才心满意足地拉着他下车。
谢霄跟在后面看着交握的手,心思百转,最后只剩下两瓣唇落下时的触感。
谢霄带他来的,已经是离京城有好一段距离的地方,这一片地势平坦,非常适合纵马。
明琮久刚学会骑马没多久,不太敢自己骑,所以一开始是缠着谢霄带他的。
他很喜欢靠在谢霄怀里那种感觉,宽阔的胸膛贴着他的背,头顶和耳畔时不时落下的呼吸和声音,都会让他心里像被填满一样,那是一种被人保护着的满足感。
后来看他能骑稳了,谢霄才换到另一匹马上去,在他旁边跟着。
明琮久不敢骑快,就只是踢踢踏踏在草地上散步。
两只小狗一开始还会跟在马屁股后边跑,后来觉得没什么意思,便去找对方打架,在草地上滚成一团。
等到中午的时候,谢霄就带着他去了一棵树下坐着,吃荻枫不知从哪提来的饭菜。
吃饱喝足了,明琮久便开始犯困,半睁着睡眼跟谢霄撒娇,让他给自己当枕头,谢霄不肯就开始装哭,装也装得很假,光打雷不下雨,吵得谢霄头疼,只能点头。
明琮久立刻抱着两只小狗在他腿上躺下。
春日的阳光穿过树叶的缝隙落在他红扑扑的脸上,像是阳光的碎片染了桃花的颜色,温柔又惬意。
谢霄看着,也舍不得叫醒他,便只是脱下外衣给他盖上,拿了荻枫带的书开始看。
他不喜欢浪费时间,却又觉得这样的时光很美好,如果是这样的时刻,偶尔浪费一下倒也无妨。
可惜天公不作美,明琮久一个美梦才做了一半,天忽然就下起了雨。
京城暮春天,细雨色如烟。[1]
谢霄舍不得吵他,便只是拉起搭在他身上的外衣,替他掩去这点风雨,转头继续看书。
骤然冷下来的空气让明琮久忍不住打了个喷嚏,醒了,看见眼前的衣服还有点懵,探头出去,就被雨丝抿了一下眼睛。
“唔……”他皱着眉揉了揉眼,懒洋洋地往谢霄身上靠,这才发现谢霄身上已经覆了一层雨水,体温已经开始流失了。
“你干嘛不叫我?”明琮久吓得伸手去握住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