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页(3/3)
“你干什么?”
突然,男子见这神经病将他摁在椅子上,还捡起手铐将他铐起来,惊的他脸色大变。
“不干什么,将你送到这,拷在这里,防止你逃跑。”林凡忙碌着。
他来到警察叔叔面前,身为良好市民的他,必须做该做的事情。
“警察叔叔,我是好市民林凡,在外面遇到罪犯,我将他押过来,至于后面的事情,就跟我没啥关系了啊。”
看到桌上的纸和笔,将他人犯案的事情,地点,时间,全部写下来。
同时结尾道。
‘我是举报人林凡,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
‘地址:阳光小区二号楼二单元704室。’
‘身份证:……’
‘联系电话:……’
“好了,再见。”
林凡挥着手,朝着外面走去。
一旁墙壁上的小公报引起他的注意,停下脚步,看了一眼。
笃实以为功!
修德以立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