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谜一样的源头(2/3)
红霉素有肝毒性,不宜长期使用。虽未证实,但有资料显示:长期使用可能会增加心血管畸形的风险,可能会造成婴儿的幽门狭窄。
3、林可酰胺类:
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为b类药。可通过胎盘并进入**,无对胚胎不良影响的纪录,相对安全。
4、硝基咪唑类:
甲硝唑:b类。有报道1700例早孕妇女应用后并未增加畸胎率。
特别提醒:
甲硝唑容易透过胎盘,是啮齿类动物的致癌剂。国内药品说明书:娠期妇女禁用。
替硝唑:c类。替硝唑可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实验发现腹腔给药对胎仔具毒性。
妊娠3个月内应禁用。3个月以上的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
四、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
特别提醒:由医生充分权衡利弊,经患者知情同意,并在严密监护下选用。
1、喹诺酮类:
多为c类药,包括吡哌酸、氟哌酸、环丙沙星、氧氟沙星、司帕沙星等等。
本来药物的临床研究结果表明,怀孕期间在治疗剂量不太可能产生实质性的致畸危险。
但是,由于此类药物对骨和软骨有很强的亲和力,可引起动物不可逆的关节病,或影响胎儿软骨发育,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应禁用!
2、磺胺类:
多为c类,本类药物易通过胎盘,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但人类无报道。
孕晚期应用可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同时还可竞争性抑制胆红素与白蛋白的结合,引起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孕期慎用,分娩前禁用。
五、避免应用的抗菌药物
1、氨基糖甙类:
属d类或c类药。此类药物易通过胎盘,脐血药物浓度明显升高,对孕妇及胎儿有一定危害,孕期禁用或慎用。
2、四环素类:
四环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都属d类。
此类药容易通过胎盘和进入**,为致畸药。四环素荧光物质可沉积于牙釉质及胎儿骨骼,影响胎儿牙釉质及体格发育,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当孕妇肾功能不全时,可致孕妇急性脂肪肝,孕期禁用。
3、氯霉素:
可通过胎盘并进入**,对骨髓有抑制作用,用于早产儿可引起“灰婴综合征”。孕期和哺ru期禁用。
附:抗病毒药物
1、可选用的抗病毒药
阿昔洛韦、乏昔洛韦,属于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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