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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高三有段时间,我一直在问别人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究竟是什么。后来回答我说,当你问这个问题时,脑海中第一个出现的人,就是你喜欢的人。而你面对他时的感受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受。我觉得她说的是对的,当我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或许就已经有喜欢的人了,我其实早就已经有答案了。
我曾一度怀疑自己对待感情的观念是否过于保守,我是不是应该有所改变。我对待我喜欢的人的方式就是躲着他,以比对待其他人更加陌生的方式,他对我而言是那样的与众不同。
我甚至想要去改变我的这种方式,我是不是应该对我喜欢的人更加热情一些呢?但是我后来又想,每个人喜欢别人的方式都是不一样的,这就是我喜欢一个人的方式,我没有必要去改变些什么。懂我的人自然会懂,我又何必去为了让别人知道而改变我自己呢,那就不是我了。或许真正喜欢我的人,能够感受到我对他的不同吧。我觉得或许对一个人与众不同,是喜欢的一种方式。
滚滚和霖儿有的时候会叫我哥。因为她们觉得我的性子特别粗拉,很多小女孩那种婉转的心思我理解不了,觉得我不够敏感细腻。但是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不明白,而是因为我太敏感了,所以我在什么都清楚后装作自己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其实我很喜欢她们叫我哥,因为那是我真正希望自己成为的样子,我希望自己变得满不在乎,对什么都毫不在意,而那种不在意并不是因为自己什么都知道,而是因为自己真的感受不到,因为那样我就不会觉得难受了。
霖儿曾经说过,“可恨你竟是块木头”,感觉不到别人的心思,但实际上很多时候并不是我感觉不到,而是我怕自己太自作多情了。而我终究还是自作多情了。
她们俩也时常叫我警幻仙姑,因为总觉得我对感情一事看的特别通透,提醒她们万般皆空,很少让自己陷进些什么里去。是,我一直都知道喜欢一个人不会是一件好事,尤其是在这个人不喜欢你的时候,但是当真正陷进去的时候,我也无能为力。这次我体会到了一个女生喜欢一个人时那种婉转纠结的心思,而我不想再有第二次了。我更希望自己做一个简单的、直来直去的人。
希望下次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我能够更快的感受到自己的这一份喜欢。我能够更加直接的去表达自己的感受。或许我也不想再装作那么无所谓了,实际上我就是这样一个感情细腻的人,我又何必硬装着去逼迫自己成为一个截然不同的自己呢?那样很累。
高中时期的这一段喜欢确实为我的生活增添了一抹色彩,我也算是有感情经历的人了。哪怕无疾而终,我也不会否认,因为这确确实实就是我的经历。谢谢你,space,丰富了我的人生体验。
我会尝试着让时间帮我忘掉喜欢他的感觉,或许将来会有那么一天在我听到别人提起他的名字时不会手足无措,在我主动提起他名字的时候不必再轻声细语。我心中不会再有不一样的感觉。忘掉对一个人的喜欢需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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