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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不通。
程衍思索道:“难不成吴大春回来过,但他只是回来开个门,其实是为了方面给黄蜂两个作案留门?”
秦澈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可是他为什么要留给黄蜂,还有那个女人作案留门?不对,是他们为什么要选择在吴大春家里作案?或者说,按照沈兴这么多年的经历,不应该这么快就被黄蜂拿下的。”
程衍茅塞顿开,“我明白老秦你的想法了,如果没猜错的话,沈兴估计是被卖了。”
“对,只有这一种可能。”秦澈道,“沈兴毕竟盘踞江州这么多年,势力不容小觑,他并不是一般的贩毒分子,如果这么简单就被威胁,然后被带到这里给杀掉,那他这个老大是名不副实,也根本不可能还能在江州混的风生水起。”
这样就全部说的通了。
沈兴被自己的部下给出卖,将自己的行踪卖给了黄蜂,在出去的半路上,躲在货车上的黄蜂用枪直接威胁。沈兴身上虽然有枪,但并不是黄蜂这种经历过严格军事训练的雇佣兵的对手,只能乖乖听话。而出卖沈兴的部下,包括吴大春在内,已经提前把门开好,只能把沈兴带过来。
那随之另一个问题就是,对于黄蜂这些好杀成性的杀手来讲,在哪里shā • rén都是一样杀,为什么一定非得在吴大春家里不可呢?
秦澈似乎想到一个新的方向,“我大概知道,他们为什么要选择在吴大春家把沈兴给杀掉了。”
程衍神情也渐渐有了变化,“嗯,我也大概也清楚了。”
原因非标的简单,因为黄蜂是挟持活着的沈兴过来的,活着的人只要不到死的那一刻,就什么都会做的出来,比如——记下这个人的容貌,然后通过某种方法传递给警察。
这么做的一切原因,都是因为那个女人很可能沈兴认识,不,往更深层次讲,很可能也是他们警方所认识的!
秦澈心里突然萌生一个很可怕的想法,他跟黎川前脚刚走,周雪儿后脚便被人绑架,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意识到这点,秦澈来不及跟程衍解释就打开车门往吴大春家里跑,边跑边喊:“老程,剩下的事情就先麻烦你处理了,回头有时间请你吃饭!”
程衍也不问,挥手回道:“知道了,记得我要去五星级酒店吃,不要那种路边摊的馆子!”
秦澈心理那份不安感越来越强烈,可等他意识到这点,终究还是晚了一步,他跑回到摆放尸体的地方,黎川已经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