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女生小说 > 恩人要我以身相许[快穿] > 第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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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秋月本来挺讨厌冯月春这个乡下婆子的,她就感觉两人不是一路人,冯月春脸皮厚爱占便宜的事精儿,是她最讨厌的那种人。

结果住一块后,就处一起去了。

街道办的工作干了这么些年,大概是出于无聊也可能是不服输,杨秋月一直没辞,一直这么干着。

有几回碰上茬子,她愁眉苦脸回家来,冯月春厚着脸皮打听,然后给她出了主意,还亲自出马几回帮她搞定了那些难缠的“事精”。

杨秋月这才悟了,只有事精才能制住事精,这世上没啥是单面的坏,单面的不招人待见,总有用处的地方,冯月春这个性子到了街道办,简直像一把绞肉机,逮谁杀谁,杀得片甲不留,城里那些事精哪见过乡下的资深泼妇?一个个都夹紧了尾巴,不敢惹事了。

两人一块带娃,一块搞事精(调解),又住一块,处着处着成老姐妹了,晚年还一块养老。

冯月春总说她俩其实有缘分的,一个春天的月,一个秋天的月,春种秋收,天生是要当亲家的!

杨秋月觉得有理。

赵小胜觉得这辈子娶了葡儿没遗憾了,他天生就是要跟葡儿在一起的。

洛葡觉得言之有理。

她老了才悟到:赵小胜哪有啥心愿执念,他就想要她。

他贼心大着呢。

作者有话说:

这故事写完啦,就这么完结。

再写个小番外,回到天庭的事,让故事完整一点,就当是一篇dú • lì的文。

第22章完结

赵小胜上一刻还在痛失爱人,自己也决然赴死的悲伤中。

下一刻,一睁眼,庞大的记忆汹涌而来,转世的那一世属于赵小胜这个人的记忆瞬间被覆盖。

他并非那个嬉皮笑脸的乡下青年赵小胜,也不是那个有了老婆万事足的城里软饭男。

他是七重天上的凤朔天尊,是九重天唯一的天神凤月的儿子。

作为一个自盘古开天辟地唯一存活下来神仙的儿子,凤朔的修炼从来一帆风顺,他生下来就是神仙,不用历经凡人修仙的九九八十一劫,不用为了任何事烦恼,他心神大空,无物入眼,直到他的父亲厌倦了当神仙。

他活腻了,跑到冥界重新投胎轮回了,然后把天界大任交给他儿子。

凤朔还不具备执掌整个九重天以下包括天庭的重任,因为他活了快一万年,一直都是一副四大皆空的死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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