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页(1/2)
做个早饭,再一起吃个早饭,然后去离婚,真有仪式感,我心想,比我们当初结婚都来的郑重。
即便伤口已经愈合,林州行的小腹上仍然留了一道疤,昨晚在黑暗中,我也能摸到上面浅浅的凸起,随着他轻轻的喘息声渐渐的起伏,揽住他劲瘦的腰,把掌心贴在上面,问他还疼不疼,他说不疼。
或许随着岁月和时间流逝,伤口的痕迹会淡一点,再淡一点,但是永远不会消失,医生说,用再好的药膏,也不可能毫无痕迹的。
发生过就是发生过,不可能消失,不可能遗忘。
有这道疤存在,林州行永远也不会忘了我,我意识到自己是欣喜和得意的,并且鄙视和唾弃自己这种欣喜和得意,可是鄙视和唾弃也没有用,我难以自抑地开心起来。
林州行起床后并没有计较我莫名其妙的逃跑行为,他今天穿着米黄色的套头卫衣和红色白条纹运动裤,懒洋洋地揉着头发,像一只大号维尼熊。非要穿这个风格去离婚是我没想到的,他连大学的时候都不是这个风格,硬要说的话,就那次跨年,毛茸茸的白毛衣,和今天这身是一脉相承。
我开始考虑我要穿什么,我不想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面前显得像姐弟恋,但这次来深圳带的衣服不多,没思考出什么结果,我就跟他说:“你能不能换一套。”
林州行慢条斯理地吃培根:“这套怎么了。”
“像我弟弟。”
“那换套像什么的比较好。”林州行放下叉子抬眼,静静道,“像你老公的?”
我轻轻咳了一声,把咖啡放在桌上。
大意了……又大意了,怼我是他永恒的乐趣,就算在最后一天也不可能放弃的爱好,我实在不应该看他穿得软绵绵的就放松警惕,也不应该幻想最后能有什么温情时刻。
林州行还是这样,看起来温温和和的,时不时就突然刺你一下,那我接招起来也是轻车熟路,我们拉扯十年,彼此都很有心得,我说:“对,毕竟马上就不是了。”
“哦。”他说,“那你来选。”
行,我心想,那就选一套最贵的,打扮成我最熟悉的样子——那个冷淡的、聪明的百乐继承人,那个狂热的、冒险的利益至上主义者。
他直接抓住领口脱下卫衣,套上衬衫,然后一拉,把我抓过来,领带塞进手里。
“帮帮我。”林州行淡淡笑了笑,“最后一次。”
我把领带绕上脖子,看见他敞开的领口露出来的平直锁骨,皮肤细腻的胸口和胸口的两颗隐秘小痣,于是先伸手帮他扣上扣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