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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下午在昏暗的宿舍里互通心意,与其说是陈里对自己告白,林峥觉得那其实是对自己藏不住的箭头的回应,因为他太喜欢了,已经不能掩饰,所以陈里也许比他一直以来以为的更早地发现了,然后一直纵容,接纳了自己的一步步靠近。
第一次谈恋爱,林峥无所谓自己的姿态是不是体面,没概念什么是安全感,不知道也不想和谁分享自己的心情,统统抓瞎,恋爱技巧全靠自己悟,悟来悟去,也只有一句话:他好好,好喜欢,要好好喜欢他。
那么,是不是也会一样也被这么地喜欢呢?他其实没想过,也没来得及去想,因为仅仅是把满腔的喜爱都洒向对方也要花很长的时间——可是陈里说要想和他一直在一起诶。
认养一棵果树,它肯结果子给林峥摘已经是给足他面子了,谁知道还这么甜。早知道就早点告白了,认识一个月就可以说了,反正那时候自己也没好到哪里去。至于陈里会不会同意……这有什么好担心的?我这么听话,这么帅,这么喜欢他,他总不会笨到不要我吧!
想到这里,林峥自信地脑海中挺起了胸膛,越发确认陈里一定超喜欢自己!
毛毛开始打呼噜了,起起伏伏,声音不大,频率稳定。
林峥终于阖上了沉重的眼皮,翻了个身,把睡着前没做完的梦打包一拎,钻进梦境中继续。
十二月,因为天气太冷,陈里不得不割舍了钟情的寸头。只略微修剪过的小平头仍然很利落,但之前那种冷厉的气质已经削减了大半。陈里也从此由“那个看着很不好惹的男的”降格成了“那个大帅哥”,泯然众人矣。
烦恼的又成了章泽,初中时代的阴影重新降临,这天放学后和陈里一起等阿姨给煎饼果子加里脊肉时,他目送今天第一个来找陈里加联系方式的同学被拒绝后走远,幽幽地转头看向身边低着头玩单机小游戏的兄弟:“四。”
陈里:“嗯?”这家伙不抬头看人,只微微挑挑一边形状好看的眉毛,睫毛在傍晚的夕阳下是金黄色的。
章泽:“请我喝可乐。”
“喔,”陈里先答应了,正好赢了这局,他收回手机,在章泽眼神的催促下发问:“……为什么?”
章泽苦大仇深:“今天有个高三的同学给我一瓶可乐,让我给你送东西,我拒绝了,我说让他自己给你。”
他哀嚎:“我那时候刚上完体育课回教室,超——级渴。他拦着我说好半天,害我都没时间去接水喝,说完我就滚去上语文课了,我那节课觉得自己好像一条阳光下暴晒过的鱼。”
陈里一愣,被他逗笑:“要可乐还是芬达?”
章泽想也不想:“桃子味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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