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页(2/3)
比如说多做点辰州符,还有给他家【小金】买吃的……
对了,【小金】就是他打算养的那只小金蚕,在经过七天的作对厮杀,剩下的最后一只小甲壳虫终于成为了金蚕蛊的盘中餐。
奉岚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小金】
【小金】需要的食物与其它蛊虫不同,它每天要吃四寸锦缎,一周要喝一次奉岚的鲜血,不多,只绿豆大小那么一滴。
但这就意味着,在前往马来亚时,奉岚不能把它独自放在家里,否则的话,等他与秦讯回来,估计得到的只是一具干瘪被饿死的金蚕蛊尸体……
锦缎不好买,正宗的蜀锦更不好买,又贵又少卖,幸好奉岚问过秦讯,得知离小区不远处的商城有一个蜀锦专卖店,应该是能买到正宗的锦缎。
蜀锦又有天下母锦,寸锦寸金的说法,在古代也只有皇室宗亲达官贵人才能享用。
即使是到了现代社会,那也是普通老百姓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贵重料子。
幸好奉家在得知奉岚打算自己培养金蚕蛊后,直接往他的银行卡打了一大笔钱,美其名曰:穷谁都不能穷金蚕蛊。
全部存款只有五位数的奉岚,看着短信上五位数前面那多出来的一个零头,觉得有点扎心……
奉岚去到商场里面,找到了秦讯说的那家店,此时正值下午二、三点钟,正是一天里客流量最少的时候,因为没有人,销售们都站在那里闲聊。
看见奉岚进来,俱都是眼睛一亮,也许是因为确实无聊,她们几乎是一拥而上把青年团团围住。
奉岚:“……”
是不是太热情了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