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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时景刚将冰淇淋放回冰箱,便感知到某只不安分的小兔子的动作,他微微垂眸,唇角不自觉地微微勾起,接着回应道:“因为有人说,想要我一起和她吃饭,所以,我就提前回来了。”
那语气看起来就是爱来不来,但是,季时景却觉得很有趣,也很符合宁挽霁的性格,听到这句话,宁挽霁的耳朵都红了起来,勾住季时景的手也不自觉的送了下来,她接着道:“我才没有,我只是——”
她只是心里那么想,但是手快于脑子的发了过去,等她和苏妤寒暄结束的时候,消息已经来不及撤回了,再想给自己找补的时候,季时景大抵应该看得到,所以只能表面气势汹汹的为自己扳回一城。
可有那么一瞬间,她的的确确,是在想他,潜意识里,得知季时景今天会搬回来住,她的心柔软得跟什么一样,整个人轻飘飘的感觉,好像踩在云端,她不得不承认,季时景对她的影响力是显而易见的。
她的的确确很喜欢眼前的这个人。
见她沉默不语,季时景嗓音低沉,又无奈又好气的接着道:“你只是什么?只是缺个饭搭吗?对你而言,是谁都可以?”
“不是。”
宁挽霁摇摇头,开口道:“不是谁都可以。”
只是他才可以。
第52章笨蛋
季时景的脚步顿在那里,他回过身,侧靠在冰箱上,看着面前矮他一头的宁挽霁,等待她接下来的话,但她却没继续往下说了,她手中聂鲁达的诗集还卡在指缝里。
他们都不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很清醒这样过分亲昵的举动到底意味着什么,就算尚且处在青春期时,季时景也不是那么过度的不知分寸的人,从中学时到现在,除了宁挽霁外,和所有的异性,他几乎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只有她是他的例外。
刚才在翻阅诗集的时候,里面有一句话让宁挽霁记忆犹新。
“爱情太短,而遗忘太长。”
季时景对她就是如此,明明爱情也没来得及开始,但他却成为了她心尖念念不忘的朱砂痣。很奇怪,没有那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喜欢的话,信手拈来,但一旦不是戏谑的讲出这段话时,她的心情便有些五味杂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