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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迟拿起一支毛笔,举起桌上的拆信刀,手一挥,将笔杆从中斜斜切开,留下锐利的切面。
“这样就能凑活用了。”
杜琢表情一凝,旋即道:“不错,确实能凑活了。”
杜琢的心里在滴血。
凑活?!
那支毛笔可是最正宗的宣笔,是用最上乘的兔毛做的,一支的价钱能抵得上十支芦管笔!
哪里是凑活?!
莫迟无情地将笔头部分扔到一旁,用笔杆断面沾了沾墨,完全不用思考,直接在纸上就下笔。
杜昙昼犹豫须臾,迟疑着问:“我不善画,所以冒昧地问一句,难道画之前不用构思么?”
“哪有那个时间?”莫迟下笔的速度极快,他的画技都是在军中练出来的,“等你构思好,焉弥人早就跑了,还用得着传信吗?”
杜昙昼不作声,想了想,又问:“恕我没见过世面,可那偷信的小厮你已有多日未曾见过了吧?还能准确地记得他的样貌么?”
“当然啊。”莫迟头都没抬,手都不停,仿佛他问了个多么傻的问题。
杜昙昼抄着手站在他身侧,就像个等待服侍主人的书童:“是、是,我怎么忘了,你过目不忘的,哪怕只打过一个照面的人,你也记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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