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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琳赶紧让军士们维持好秩序,避免胡刺史直接被愤怒的庶民打死了。
“启元元年正月,收受贿赂十金,命人将张老丈双腿打断,致其失血而亡。”
魏琳捧着收集到的罪状,一条条念给黔州庶民们听。
“启元二年八月,掳林二娘至刺史府,折磨致残,后烹其幼子,令其食肉,林二娘悲痛自尽而亡。”
“启元三年三月,与宾客会宴,令宾客殴打合奸侍女,致二人亡,十四人残。”
她每念一条,就有庶民伏在地上哭嚎。
桩桩件件,是写在纸上的罪证,也是庶民们死去的亲朋。
他们的父母、子女、妻子、丈夫……都没能逃过胡刺史的折磨。
这个以折磨人为取乐手段的人,被押着跪在地上,终于正视了他以前视为猪狗的庶民。
庶民们一边哭嚎,一边抓起身边的东西,不管不顾地往他身上扔去。
军士们躲在他的身后,看他被砸了个头破血流。
罪状被念完,魏琳并没有念到他私藏甲胄,胡刺史心中又燃起了希望,大声叫道:“我没有谋反!我没有要造反啊!”
“我是冤枉的啊!”
没有人听他在说什么。
庶民们的愤怒化为实质,一双双血红的眼睛盯着他,让他又忍不住再次失禁了。
负责砍头的刽子手嫌恶地看了他一眼,挥起手中的大刀。
直到最后一刻,胡刺史还在念着,说自己没有私藏甲胄,自己是冤枉的。
他念叨了许久,人头滚落下来时,嘴还微微张着。
我没有要谋反,我也没有私藏甲胄,我是冤枉的……
没有人注意到他在说什么,就像他从来没有听见过庶民的声音。
魏琳冷眼看着他的人头落地,就连孩童都忍不住高兴地笑了起来。
胡刺史的眼睛瞪着她的方向,就像依旧在极力证明自己是清白的一样。
他确实就像自己所证明的那样,没有私藏甲胄,也没有要谋反。
但是,有那么重要吗?
作者有话说:
魏琳:我就是想要你死,你是不是冤枉的很重要吗?
顾大郎:杀神!
黔州庶民: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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