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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团长说,成为雇佣兵的人有各种原因,比如贫穷,比如战争,比如政治,才会来到佣兵界,成为行走在战争边缘的异类。
可他阿信,却是天生的雇佣兵,他的体魄,他的心智,他的成长环境,决定了他,天生就属于战场,决定了他,能够带领佣兵团,走向辉煌!
老团长说,他们的职业虽然特殊,但是,并不能因此泯灭了人性,他们雇佣兵虽不是普通人,但是也有家人,有兄弟,有战友,他们做事,也要对得起良心,也要努力做个好人。
可不幸的是,在他十五岁的时候,老团长死亡,那支佣兵团人心涣散,被敌军打溃,逐渐走向了灭亡,直到最后,只有阿信一个人活了下来。
因为从小的生存环境与冷酷的性情,阿信不喜欢安稳无趣的都市,而是偏爱刺激的战场,就算只剩一个人,他也要在雇佣兵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不曾回头。
后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又遇到了几个年纪相仿志同道合的伙伴,他们一起为钱shā • rén,为钱救人,互帮互助,彼此扶持,其中有一个女孩,她的名字叫明桑。
这十几年来,他穿梭丛林,奔赴战场,他无情无欲,所爱的只有他手中的长枪,以及他亲手创建的丛狼。
他以为自己永远都会这样,他生于战场,最后也会死于战场,却不料,在一场失败的战事后,命运将他扯向了另一个方向。
他遇到了这二十几年里不曾见过的东西,那是太阳,他的太阳。
他第一次见到陆婳年是他来到陆辰俞身边的第一年,那年他二十六岁,明艳刁蛮的大小姐活力满满,在他灰白的世界里,泼染了一片色彩。
那一年陆氏集团在海城刚刚起步,他常与陆辰俞待在一起,为陆辰俞办事,所以也有幸与大小姐见过好几面。
只是大小姐从来都不给他好脸色,曾经他不是很理解,她为何会无故讨厌他,后来才知道,他被大小姐讨厌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抢走了她最爱的哥哥!
阿信当时知道这个原因的时候笑了,身份尊贵的大小姐,娇纵起来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
只是,他并没有生气。
她的荒唐,她的矫情,她的做作,在阿信那双只有战火只有硝烟的眼里,是那样的,不同寻常。
那一年也是陆大小姐刚刚突发奇想要去当模特,陆辰俞不赞同她混时尚圈,但架不住她那个缠人劲儿。
陆大小姐拍着胸脯保证,不会依靠陆家的资源,只靠着自己,要在时尚界闯出一片天地,陆辰俞被她缠得没办法,最后只能允许。
只是她远在y国,陆辰俞虽不会对她进行事业上的帮助,但也要保证她的安全,便安顿阿信,多帮他盯着一些他那个不省心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