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老实人,我要当曹贼 第二十二章 一起唱歌(3/4)
“我看这赵以铭长得又帅、唱歌又好听,为什么朱少要这么针对他啊。”
“还能是什么,当然是嫉妒人家吧。”
“貌似赵以铭除了穷一点,好像也没什么缺点啊,但是话说回来,这个年纪哪有靠自己奋斗就有钱的。”
“好有道理,这简直就是个宝藏男孩啊,姐要是有钱,就直接包养他了。”
“姐妹们,等会儿趁朱少不注意,要个他联系方式啊。”
“真不知道这么适合谈恋爱的男人,王倩是怎么说放手就放手的。”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还是挺看脸的,不仅仅是对于女性,男性也是如此,只要长得好看,身强力壮,还怕没有富婆喜欢?
王倩当然听到这些话了,脸都绿了。
要说不甘心,那当然会。
但她太了解赵以铭的为人了,认准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比如说分手。
所以,她只好得不到就毁掉。
只要让赵以铭过得不如意,过得比自己还惨,就说明当初自己分手的选择是正确的!
她就永远不会后悔!
很快,歌曲就来到了副歌部分,沈未央主动和赵以铭对视一眼,拉起了他的袖子,缓缓唱到:
“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
我挥剑转身,而鲜血如红唇
前朝记忆渡红尘,伤人的不是刀刃
是你转世而来的魂。”
朱增更是眯了眯眼,看着眼前唱歌的两人,脸色难看得都快滴出水了,觉得自己头顶上仿佛有一顶绿油油的帽子。
他和沈未央都没有这么唱过歌!
一种疼痛感从他心头涌起,就好像是珍藏多年的东西,突然被人抢走了一样。
可沈未央却不管他,唱的十分地投入,明显是代入了极大的感情。
“沈小姐为什么要帮这个叫赵以铭的出头?”
朱增的其余朋友们纷纷不解,也开始低声交谈起来。
“诶,朱少,你别太担心了,沈校花就是心善,见不得有人受委屈。”
“对啊对啊,总不能说沈大校花和这小子一见钟情了吧。”
有人宽慰道,但话说出口,察觉到对方的脸色更差了,连忙闭嘴。
是啊,这也说不准呢。
以沈未央的条件,要是没有那一纸婚约,绝对是看不上朱增的。
相反,唱歌这小子除了出身不好,但长相、才华也没得说。
登时,他们纷纷有些同情朱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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