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71.蓝鹊城下 1(3/4)
在辎重队伍走到一半的时候,兰特出发了,他要根据辎重队伍的速度调整部队前进的速度。
大约3个小时之后,队伍大概向南行进了20公里安置第一个营地,无魔者们队营地进行了平整地基,并构筑了简单的土墙、壕沟和卫生壕,为明天大部队在这里安营留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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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996年11月20日,当兰特准备南下的时候,蓝雀城堡里也在准备与城外灰雁部落主力的决战。
主堡外,鬃狼骑士团整建制的50名骑士已经整装待发。
骑士团里每一位成员都身穿着带有狼鬃装饰的棕色漆皮铁甲,手上的鸢尾盾面上绘制了黑色的狼头,腰间的骑士长剑柄上也有狼头装饰,就连他们骑乘的黑鳞马马鞍上的金属钮扣上,也有狼头纹的装饰。
鬃狼骑士团这一身订制的附魔装备,正是凯宾斯·鬃狼伯爵这些年花重金置办的,身着这一身装备的骑士组成的方阵即便处于紊流环境下,也能通过消耗魔晶施展一次群体性的突击攻击。
群体突击让同时施展的所有成员以极高的速度向前,并且可以在方阵的最前放凝聚出一股由斗气组成的冲击波,直接撕碎方针前方的敌人。
当然这样强大的招术也是非常氪晶,每一次使用每个人至少消耗一颗魔晶,并且一次战斗也最多使用两颗魔晶,每次战斗之后还要由专人维护。
齐装满员的鬃狼骑士团身后,是鬃狼伯爵封臣和封臣的骑士们组成的队伍,这支队伍的装备构成就一言难尽了,好一点的比如哈克父子和野熊岭男爵,他们换上了一身从蛮族身上扒下来的盔甲,骑着缴获来的黑鳞马。
剩下的封臣装备,好点的自己有黑鳞马和铁甲,部下骑士们穿着家族传下来的盔甲骑着自己买的战马;差一点的干脆一身皮甲和普通战马,这一看就打不过蛮族。
凯宾斯·鬃狼伯爵带着大儿子费南多·鬃狼和几位副团长从城堡闸门之后的主堡建筑大门出来,从队伍的最后一直走到了最前排,准备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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