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4/4)
林博远嗤笑一声,“知道没意思就别干没意思的事,我以为你滚去学校住,是有了自知之明,没想到你还是惦记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正常人开始有记忆的时间是36岁,一般来讲三岁开始,人就会对发生过的事有印象。
但林霁对六岁以前的事印象全无,从他有记忆起,他就在杨功身边,是杨功的儿子。
回到林家后,林博远给他讲了不少他小时候发生的事。
哦不对,准确来讲是林星火小时候发生的事。
不知道是因为林博远总在他耳边讲还是什么理由,他好像真的对那些事有了一些模糊的印象。
不过现在看来,那些印象应该只是错觉,这些不是发生在他身上的事。
但这三年里,他是真情实感的把林博远当成大哥了。
林博远对他好,他想回报,所以他也照着林博远口中把他童年时做过的事又做了一遍。
他知道林博远最在意的是林家的产业,所以他一早就签了自愿放弃财产证明。
不管他得到林家多少财产,他都自愿放弃。
这份证明,林博远还不知道,现在看来也没什么知道的意义了。
虽然已经知道了答案,但林霁还是想问一问林博远,这个当了他三年大哥的人:“所以你觉得我从学校回来,是因为还惦记着属于你的家产吗?”
就当走个过场好了,林先生和林夫人都问过了,宋诚江也问过了,问一问林博远也没很么,就当是让他彻底死心。
“是不是,你自己知道。”林博远嘴角噙着嘲讽的弧度,“你倒是聪明,先去学校住一天,摆出自己什么都不稀罕的态度,又假装生病了回来,好让我们放松警惕。”
“可惜,聪明有点,但不多。”
林霁点点头,“好,我知道了。”
他看着林博远,忽然露出一个笑容,“我没什么跟你抢的心思,就算有我也抢不过,你担心什么呢?完全不用担心,把我当成空气就好。”
林霁笑的很真诚,尤其是眼神,其中透露着一股释然。
就好像,对什么东西都无所谓了一样。
林博远没来由的感到一阵不安,垂在身侧的手轻轻蜷缩了一下,像是想要抓住什么东西一样。
但这股怪异的感觉很快被他压下去,他再次冷笑出声,“你知道就好,最好安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