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张伟:这剧情我熟悉(3/4)
“这,这不是白眼儿狼吗?”
“简直就是畜生!要是我儿子敢这么对我,我把他腿打断!”
“那三个人看着人模狗样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怎么能这么狠心,完全不管生他们养他们的老母亲呢?”
“……”
旁听席上,不少来旁听这次庭审的人都被气得不轻。
纷纷出言指责三个被告。
这种不孝行为,不管在什么年代,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会遭到人们的唾弃!
百善孝为先。
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孝”都做不到,那他简直不配为人。
三个被告自然听到了这些指责,一个个脸色涨红,握紧了拳头。
“别乱说话,法官会控制场面。”
张伟连忙提醒和警告自己的当事人,生怕他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另外两个律师同样如此。
果然。
“冬——”
陈忠汉敲响了法槌,开口道:“请注意遵守法庭秩序,原告方,你继续宣读起诉状。”
“……被告人长达八年时间没有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和责任,并且导致我方当事人患了中度抑郁,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请求法院判决三名被告遗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最后,罗大状陈述了诉讼请求。
除了要求罪名成立之外,更主要的是要承担起赡养义务。
鉴于郑爱霞和三个子女关系彻底恶化,并且后者的人品也不足以让人相信,所以在赡养义务这块,起诉状中明确指出郑爱霞以后会入住养老院,一切费用由三个子女承担。
他们还需要每月额外给郑爱霞一定数额的赡养费。
除此之外,如果郑爱霞生病或者受伤,三个子女必须看望、照顾并且负责医药费。
这些都是硬性要求,明确写在起诉状里的。
如果胜诉,那是很可能具体的写在判决书里,具有法律效力,即便刘志华他们想不承担都不行。
罗大状宣读完起诉状之后,陈忠汉缓缓点头,看向被告席位,开口问道:“被告人,方才原告律师所说,与你们收到的起诉副本是否一致?”
“是。”
“一致。”
三人回答。
陈忠汉又道:“对此,你们有没有什么异议,请依次发言。”
刘志华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似乎谁也不想当这个出头鸟。
最终还是刘爱玲率先开口了:“我承认我在赡养母亲的事情上做得不够好,对她关心不到位,但是我绝对不承认自己犯了遗弃罪!”
“十几年前我就离异了,我一个女人在这里无依无靠,自己辛辛苦苦把女儿拉扯大,个中心酸谁又能理解呢?”
“我真不是不想照顾母亲,实在是精力有限啊……”
旁边,刘爱玲的律师眉头顿时紧皱起来。
这娘们儿……怎么不按照自己给她的陈述词来说呢!
律师给刘爱玲准备了陈述词,基本策略就是认罪,然后卖惨,一方面博得合议庭的同情,另一方面,在最后分配责任的时候,也会对她有所帮助。
刘爱玲可倒好,卖惨是做到了,可她并没有认罪!
反而是一口咬定自己不存在遗弃行为。
这一手,直接把律师打了个措手不及。
本来这是个罪轻辩护的,被她活生生搞成了无罪辩护。
淦!
律师心里在疯狂骂娘。
但刘爱玲却自我感觉良好。
因为律师说了,他做了非常充足的准备,肯定对这场官司有把握,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认罪?
刘爱玲说完之后,刘志刚迫不及待的起身说道:“法官大人,我也没有故意遗弃母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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