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这是一场报复!(3/4)
虽然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需要保证客观公正,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去做出尽可能公平的判决。
但法官也是人,不是机器更不是神!
要想完全抛开个人情感的影响是不可能的。
而刘佳主打的,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一个案子,按照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五到七年都是合理的,那么具体是判五年,判六年还是判七年,这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法官和陪审员的意见。
刘佳一开口就把陈雨桐塑造为痛失爱犬,悲伤过度的一个形象。
并且她还强调了一点,伯爵对于陈雨桐,不是普通的宠物,而是朋友和亲人。
死了一个宠物和死了一个亲人,这完全是两种性质。
「法官阁下,辩护人申请提交证据。」
光口述自然是不够的,刘佳还准备了证据。
在得到法官许可之后,她的证据被展示了出来。
是陈雨桐和伯爵日常的一些照片和视频,还有陈雨桐发的朋友圈和帖子。
「从这些证据可以看出,我方当事人和伯爵的感情真的很好,整整五年时间的陪伴,让他们成为彼此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几年前,我方当事人先后经历了丢失工作和失恋两个沉重的打击,进入人生的低估,是伯爵陪着她走出来的。」
「我说这些并不是想为我方当事人脱罪,只是希望各位能稍微理解一下她的行为。」
「毕竟,人非草木啊。」
与此同时,陈雨桐也非常配合的抹起了眼泪,很是伤心的样子。
刘佳说完之后,罗大状立刻起身开口:
「我反对辩方律师的说法。」
「我本人并不赞成「法不容情」的理论,因为现实中确实有很多无奈的案例,比如为了拯救自己的孩子持刀抢劫奶粉……类似这种情况的犯罪,法律会在一定程度内给予宽容。」
「但是,被告人的行为显然不符合这种条件!」
「因为她发帖的初衷完全是为了泄私愤,这就是一场纯粹的报复行为!」
罗大状声音洪亮,条理清晰,强有力的反驳刘佳的话。
「不管被告人跟她的狗感情如何,她为了泄私愤而发帖诽谤我方当事人,并引发了一场针对我方当事人的网络暴力,这是不
争的事实。」
「有人逼她这么做吗?有不得不这么做的理由吗?并没有。」
「这一切完全是被告人自主选择的行为,那么她就没有理由要求法律对她格外开恩。」
「我们这个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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