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我好想逃,却逃不掉……(3/4)
被告:李红,杜湘湘,涂翠花……等一百零八人。
法院发来的材料中,不仅有原告被告双方的信息,还有案件详情,以及相关证据。
证据早已固定。
所以,像李红那种心慌之下删除文章的做法,完全是愚蠢至极。
哪怕公安机关还没有进行证据固定,这东西也不是你想删就能删的。
互联网是有记忆的。
而且公安机关也完全可以联系围脖官方调取后台数据。
删除围脖非但不能抹除痕迹,反而有“毁灭证据”的嫌疑……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里面,李红或许不是最蠢的,但她一定是面临刑期最严重的。
她的围脖账号“她们”粉丝量一百五十万,而那条围脖,截至取证的时候,点赞数38459,评论和转发量均接近2W。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就已经构成了诽谤罪。
诽谤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而李红这段诽谤信息的传播量极为之广,影响也是除开纯狱风三姐妹之外最大的。
如无意外,估摸着封顶刑期是没跑了。
除了李红之外,还有几位勇士的发言,也获得了点在1W的成就。
点赞最少的一个,刚好500赞,正好踩进诽谤罪的立案标准里面。
但姜白也没放过她。
施暴者,在写下那番言论的时候,本就是携带着浓浓的恶意的。
不管造成的影响是大是小,都掩盖不了这个事实。
也就是诽谤罪有明确而量化的立案标准,否则姜白愿意倾尽家财,把那些躲在网络背后指点江山,重拳出击的蟑螂们,全都送进去!
张伟单独建了个Excel进行统计。
在这个过程中,他把那些文章,评论全都看了一遍。
着实被狠狠的震撼了一把。
别看这些被告绝大多数是女性,但它们发表的言论,可谓恶毒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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