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小说 > 清明祝 > 第十九章 砌坛、建庙(一)

第十九章 砌坛、建庙(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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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何不早……”

“我怕拿出证据来,大人们又变了卦,便问了一句,好知道诸位的底细。恕元龙不以实相告,多有冒犯。”夏元龙向尚书一拱手,吏部尚书却面色铁青,气怒不应。

“前年有宗族子弟私仇shā • rén之案,坐死罪,后于狱失逃,再不追究,案遂结;我陛下之三年,陆家子弟贩私盐,坐死罪,后亦失逃,也无追究,案结。两起重案,均为失逃,且不将其何人何名公之,至今不知其姓氏;逃罪不顾,难道这些未曾扰乱法度么!”

“你怎知道这些?!”御史自知辩不过了,心头竟生上一股无名之火,朝元龙厉声喝道。

“卫祭酒是朝廷中人,偶欲寻查官府文书,应该不违律法罢?”

“你……”御史想了半天,也不知该如何训斥,只得眼睁睁看着自己败下阵来。

两下既无异议,便皆不欢而散,惟静待万和顺裁决。

万王爷自然不甚乐意,奈何早时已与卫怀说定,又不好食言,只能后悔当初太过托大了。他即刻按卫怀的奏议,颁行抑制豪强之策。这一善政张贴到了大街小巷,百姓们无不驻足观看,登时围起一层层人堆来。有人闲来无事,挤在人群中抄着这公文,记录如左:

其一、禁宗族引荐子弟入官;凡为世家子弟谋职者,官府必严考之。

其二、土地之收买需报户部核清,田产文契等物由官府誊写存之,不许人低价强买,违者坐其罪;

其三、若宗族之犯事无故轻赦,则有司当以受赃问之;

其四、凡裁撤冗官及进退官吏者,必述其理,若以长官之便擅行其事,官吏可以此参劾。

百姓们欢声载道,搅得大半个南京哄闹喧天,到处都谈着善政的好处,人人笑容盈面,日夜不休。可御史大人却因此退了一笔六十两的银子给当地的豪强陆家,说卫怀“不甚识趣,恕本官不敢为贵公子谋职了”,其家亦只是对卫怀咬牙切齿,别无计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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