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3)
宋书华也是男人,但他自觉扮演着妻子这个角色。
或许有人天生就适合做妻子,并不受性别限制。宋书华个性温吞安静,既不适合都市白领们高压的工作环境,也不擅长和各色人打交道,仿佛生来就适合家庭。
于是婚后他就几乎做上了全职主夫,成了成功男人背后的支柱,把陆明臣照顾得周到妥帖,也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
两人面对面吃着饭,桌上只有餐具轻磕的声音。结婚七年,他们早已习惯这样沉默的晚餐,实在没什么可说的。
公司经过陆明臣前几年的疯狂扩张,已经不是七年前那个小公司了。现在涉及的业务,宋书华相当陌生。
而宋书华的生活三点一线,除了家里,就是每周三次的钢琴班教学,和每周两次的瑜伽练习,实在乏善可陈。
陆明臣撩起眼皮就能看到对面那张熟悉的面孔,看了七年,那张脸还和他们初见时一样,年轻、美丽、干净。
宋书华长了一张和他性格一样温柔清秀的脸,单眼皮、薄嘴唇和尖下巴,一头自然微卷的齐肩长发,吃饭时,他把一侧头发挂在耳后,完整露出右边半张脸。
他皮肤过于白皙,以至于右眼正下方的两个小黑点很显眼。两颗黑痣排成一线,同样的黑痣左边嘴角也有一颗。三个墨点不规则地排在他脸上,再搭配上他的五官,陆明臣总觉得这像一副抽象画,有一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意义。
宋书华感觉到了陆明臣的目光,随后想起了什么,他从兜里掏出一个绸缎小布包,放到陆明臣面前。
“什么东西?”陆明臣放下筷子,去拆小布包。
“是个手镯,今天送洗衣服在你风衣兜里发现的。”
陆明臣打开了布包,看到里面那只爱马仕的定制手镯,神情微变。
但他很快平复了各种情绪,淡淡看向宋书华,对方好像毫无察觉,仍慢条斯理地用公筷剔着鱼肉里的刺。
他熟练地把一整条鱼刺剔出来放到一旁,再把剔好的鱼肉和陆明臣面前的青菜调了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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