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我作证(2/4)
不同的是,洛晴晴嘴上功夫厉害,而她柳落樱向来是君子动手不动口,为此没少罚跪祠堂。
“偷东西的贼,我呸!”洛晴晴得意洋洋的拿着匕首,在经过洛霆身边时,还嚣张的对其啐了一口。
见到这画面,柳落樱心中瞬时升起一股无名火,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勇气,竟然当着众人的面,几步上前,一把抓住洛晴晴拿着匕首的手臂。
“柳落樱!你、你干什么?明抢啊!”
“你说这是你的东西?”
洛晴晴眼中闪过一抹慌乱,但很快便恢复了冷静,昂首挺胸道:“就是我的东西,怎么,你想要?”
“呵,这柄匕首,分明是樱儿赠予二表哥的谢礼,何时成表妹的东西了?”
此话一出,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向洛晴晴,看得她额头泛起层层冷汗。
洛庆年轻蹙眉头,问道:“樱儿,你说这匕首是你送给洛霆的,可有证据?”
“外祖父,您若不信,可以将我的贴身丫鬟迎春叫来问话,她就在门外。”说罢,不等洛庆年开口,柳落樱便大步走出营帐,将小丫鬟拉了进来。
“迎春,你且与我作证,那把匕首,是不是我在南陵城,花了三十两银子买下的?”
迎春顺着小姐的手指方向看去,点了点头,一脸困惑道:“是啊,小姐不是说洛二公子为了给您买药,当掉了玉佩,所以您要赔谢他吗?”
听闻此话,洛庆年的脸色更阴沉了几分,看向洛晴晴的眼神,也透着不满与责备。
“外祖父,您也听到了,若是还不信,可以去南陵城客栈老板那里打听,樱儿就是从他手上买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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